小弟前幾天在開心的要回家享受午餐的美好時光
行經回家的路段,過橋後打算左轉,此路段紅綠燈號誌為無指標,雙方皆為綠燈,機車算多的路段,左轉時剛過中線,直行汽車開的有點前面但是讓我先過,此時此刻我完全沒看見肇事機車(A),車頭剛轉出去1公尺車子剛轉正,機車高速竄出先行跌倒在撞上我的車(B),我馬上下車查看並且詢問A車車主是否報警,最後報警處理,我的筆錄上我是慢慢的左轉,突然出現機車衝出來,看見我立即停下來,對方機車先跌倒後撞上我。

雙方皆無保險
撞上我葉子版
我的葉子版及副駕駛門凹陷
對方機車多處擦痕及後照鏡斷裂

我知道直行車有決定路權,但是車主表明自己騎車車速過快,想知道肇責比例。

事故發生後我主動聯繫對方,肇事者完全沒有親自出門跟我處理,身上有些許擦傷。
過兩日後由他的父親與叔叔與我聯絡詳談,他的機車給他們找的車行維修,估13000,我的車子我親自建議他們可以找他們認識的維修廠幫我維修估價,他們叫我自己去問價錢,然後扣掉我修車費,賠他修車費及醫藥費,隔天我問完價錢很有誠意的報給他10000塊修到好。

也就是說13000+醫藥費(還沒報)
我扣掉10000其餘的在給他現金

對方無法接受,我叫他幫我找車行修,由於我的車色是噴膜,是特殊漆,他們無法問到可以施工的店家詢問,卻不能接受我親自去估10000塊

如果是各位會怎麼處理最適當?
對方感覺很想處理,但是一點誠意都沒有......


直行車未禮讓轉彎車!⋯主要肇責!⋯
機車超速!⋯次要原因!⋯
一般來講70% 30%!⋯
但對方受傷告上法院的話,你過失傷害罪一定跑不掉!⋯
能和解就和解!⋯
建議不要把自己的維修放進來.車禍比例是雙方認同.沒有公正單位.對方是機車.人有受傷.如果對方懂法律.對你提告過失傷害.那你就糟糕了.趕快.在對方向你求償的第一時間.以哀兵姿態.取得較低的賠償金額.立即賠償.取得和解書.在自己花錢修自己的車.
沉睡的太陽 wrote:
直行車未禮讓轉彎車!⋯主要肇責!⋯

怎麼好像是要轉彎車禮讓直行車才對啊!
這肇責看起來應該是轎車7:機車3或6:4
感謝樓上,筆誤!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刑事上只要有過失,過失傷害一定成立!⋯
我是你,我會全部買單,快和解。
我是你,我會全部買單,快和解。
我是你,我會全部買單,快和解。
我是看過很盧的,
10000小錢趕快和解吧
轉彎車就至少吃60%以上的責任了
到時候吃個刑責隨便都超過10000
其實我根本就不缺錢
重點是對方的態度,而且撞到我的人車禍後完全沒跟我聯絡!
我說的條件他接受,是一萬不能接受,自己又找不到更便宜的,令人摸不著頭緒!
謝謝大家回覆,我會趕快跟他們達成共識⋯⋯

kiwioooo wrote:
其實我根本就不缺錢...(恕刪)


不缺錢就趕快賠一賠啊.還需要上網問嗎?
只要對方有受傷,你就趕快賠一賠。別搞到對方告你刑事過失傷害。

醫藥費對方提出金額了嗎?金額合理就直接賠完了事吧。

除非對方提出的醫藥費獅子大開口,你再走法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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