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開一張車速過慢的罰單) Toyota TERCEL 1.5 的原廠速度儀錶準確嗎??

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假日凌晨約一點30分左右, 偶們全家開車南下行經國道3號南下在雲林古坑段 (約 278KM處), 當時家人正在中線車道行駛, 且維持 80~85 KM/HR速度 (TERCEL 1.5的速度儀錶顯示)。 因為家人也很清楚~~ 從去年 9月份的龜慢速度開車佔住高速公路車道之相關罰則及速度限制。

途經看到交通警察2人揮動螢光棒要求停車, 家人也配合執勤程序於路邊停車, 交警告知~~ 從鐳射測速器量測得知, 家人開車速度在中線車道為 76KM/HR 速度, 未達 80KM/HR的最慢行車速度要求。
當時家人隨即告知~~ 我們車子都是原廠未改裝, 速度儀錶為 80KM/HR 以上, 從未低於 80KM/HR, 再者當時車流量根本零星的稀疏的1/2台車子通過而已。

當時2位交通警察大人回應~~ 你們的車子錶速不準, 要用更準確儀器 (鐳射測速器)才會準啦。 結果, 罰單照樣簽收。 因為家父認為, 當時2位交警似乎沒有要討論的空間及表情; 還半帶諷刺地建議, `像你們開那麼慢, 就不要開車走高速公路`。

之後, 也在網路上查到, 這個南下相同路段早已有此案例可查哩.. (希望大家要注意哩)
開太慢?內側車道駛 100 也挨罰

請問, 汽車的速度錶僅只參考用途而已嗎?? 類似如此誤差情況, 我們一般老百姓該如何拿捏??
我的小T用GPS來測的確會比較慢一些, 從原廠出來後就不曾針對速度再調教過, 所以小弟都會自己加1/10, 就是60KM -> 66KM為上限, 參考看看
好像有規定...誤差可以在10%..還是8%...所以通常表速低於實際時速...
所以有些人會有錯覺..表速115怎還沒被拍照...因為實際速度是低於110...

但你是被開低於時速...我想這很有可能...表速80..實際速度有可能是7x~
不管超速或開太慢一切都以警方的測速儀器為準,一般轎車不太可能太準(又不是要算得很清楚的太空梭),再加上久了各項零件耗損,誤差應該會越來越大(就連胎壓都會影響數據了...)所以不要太相信自己的時速表,依照我的經驗,我通常都會一併參考GPS以及鄰車車速,當後方車輛比我快我就讓開,一般情況下跟著大部分車輛的車速開,也從未接到超速罰單.

建議不管如何,依照路權來,不要覺得已經開到速限了或寬限值了,覺得後面開比較快的都是超速,就死佔著車道.
但此例樓主深夜車流量少時行駛高速公路,雖然車速不快,但並沒有站住最內側車道,所以開單處罰應該也值得討論.
真的該用心取締得應該是車流量大時在內側阻礙交通的龜車,而不是半夜沒什麼車時巡航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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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這就是樓主你.....不對啦!

有時候做事情要看一下你前後左右

在高速公路上開低於90公里真的會感覺很像龜速 ,且又佔在主線道!

難到樓主不覺得每部車都在超你們的車子嗎?

你要安全慢慢的開大家都沒意見, 但速度比大部分的車子都慢上許多時
(也就是每一部車在在超你們的車子時)

請發揮駕駛公德心, 把車子開到最外線去吧! 這時候你要開80還是70應該都不會有人管你了!

這不是會不會擋到其他用路人的問題, 而是基本的駕駛觀念啊!!(也是台灣最缺乏的!!)
大聲的讚揚警察這張單子開的太好了
高速公路會塞就是因為台灣太多樓主這類的烏龜在上面慢慢爬而不自覺

該不會又要說"我慢慢順順的開是有錯哦!?"
會說這種話的人簡直就是未開化國家才會這樣說

今天在市區一般道路慢慢開的確沒錯,最多就是會被一些開比較快的人譙是烏龜而己

但今天在高速公路上
你覺得開的慢才叫安全?

當大家車速都保持在90→110之間
你一個80公里(先別說你的實速說表速就好)的人
和平均車速的落差都超過10公里以上
你覺得會安全?

你的安全定義就是上帝要很照顧你
因為你要保佑不要有一些變換車道的人撞上你
也要保佑不要碰到有人想閃你但兩旁都有車閃不掉只能撞上你的狀況

安全嗎?
你的安全感是建立在其它駕駛人的生命安全上的

這種罰單開個10幾20萬都還嫌太少
旁人應該大聲為這名警察喝采才對

終於有烏龜被抓了(雖然只是個案)

我不是什麼正義魔人

但你這種行為絕對是絕大多數高速公路用路者所不恥的對象!

要當乖乖牌烏龜可以

請學習一下駕駛道德
退到最外側去龜 絕對不會有人罵你的
請各位讀者們支持"無視無理取鬧者"運動~簡單的說就是別去理會惡意回文的言論讓它們自動的消失!還給版面
實際速度比表速慢個5km/hr 算是很平常的事情. 所以乖乖開90km/hr的話, 絕對沒事.

再說, 表素是根據你輪胎的園周去計算的, 當你輪胎磨損, 輪胎的園周也會變小, 那也會有差.

我知道有的車主為了不想被後方的砂石車或大型遊覽車等按喇叭或閃大燈,所以都選擇較內側的車道行駛.

但是無形中您的駕駛邏輯卻造成了其它駕駛人的不便與困擾.

真的,一張罰單換來一次寶貴的經驗,要開時速80公里,請開最外側車道或選擇走省道.不敢開快的話真的不要開高速公路.萬一出了意外,不是只有自己有事,還會連累到其它人.

順道一提,行駛於最內側車道時儘量不要與旁邊車道之車輛併行,以免妨礙其它車輛超車.

維持良好的駕駛風度與熟悉路況,是安全上路的不二法門!
splendors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天假日凌晨約一點30分左右, 偶們全家開車南下行經國道3號南下在雲林古坑段 (約 278KM處), 當時家人正在中線車道行駛, 且維持 80~85 KM/HR速度 (TERCEL 1.5的速度儀錶顯示)。 因為家人也很清楚~~ 從去年 9月份的龜慢速度開車佔住高速公路車道之相關罰則及速度限制。....(恕刪)


很想知道在速限110KM/H的地方,為什麼要開80~85KM/H??因為半夜??還是因為沒車呢?還是單單就只因為開的慢當作就是安全?
splendors wrote:
且維持 80~85 KM/HR速度 (TERCEL 1.5的速度儀錶顯示)。 因為家人也很清楚~~ 從去年 9月份的龜慢速度開車佔住高速公路車道之相關罰則及速度限制。...(恕刪)


既然樓主有提到家人知道相關罰則,

那應該就沒有甚麼爭議了,若每個被攔下的駕駛都跟警察說要以儀表板的時速為準,那會是甚麼情形?

嚴格說起來,在高速公路駕駛開時速80-85公里實在是太慢了,

有時候我總覺得國道警察取締龜速車不夠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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