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酒駕是習慣,沒出事就一直酒駕。罰錢沒錢人不怕,有錢人也不怕。可否學馬來西亞,可否請立委提案 酒駕抓到一律送殯儀館服務一個月?希望有管道的人,可通知相關立法委員提案立法,把這些酒駕者讓他們去洗屍體,看看會不會有點收斂?!或者我們可以發動連署,要求立委立法?
pclee525 wrote:有些人酒駕是習慣,...(恕刪) 殯葬業對你來說 是懲罰性質的工作嗎??此行業可是中上 收入的行業請搞清楚 不要 異想天開不然為啥要 酒駕的人去做??為啥不讓他去 監獄 不是更快?
立委諸公們一直不敢嚴刑峻法來針對酒駕原因就是紅白帖以及跑攤這些都是需要碰到酒精這類來搏感情套交情而紅白帖以及跑攤這些又都牽連到立委們的基本樁腳還有立院助理辦公室主任這些幫忙擋酒或代替立委跑攤這些都牽連到立委們的自身利益以及政治前途所以他們才不可能修嚴刑峻法來針對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