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認証可以隨意攔車(不用武力即可)

好吧
我來討拍的 (新帳號避免無謂紛爭)
上班途中被攔下來,指別人摔車我為何沒停下來
事實我車無擦撞,我也莫名奇妙,除非我背後長眼了才看的到是不是真的有人摔車...

打電話報警來處理,也找不到所稱的摔車人
於是上班遲到是我自己的問題

告強制罪沒用,因為沒有拿武器(暴力)
經兩位偉大的檢查官認証如下

PS:難怪假車禍騙錢的一堆
一定不會被告的

台南地檢署認証可以隨意攔車(不用武力即可)
對方並不是有犯意而攔車。
這樣也要告人家。

了解情況還要告人家,歡迎被告者上來說明一下。
不用暴力,本來就可以隨意攔車呀。看你敢不敢、會不會有其他違規項目而已。

要是我,我也會停下來確認一下,到底花生什麼速。

真的不小心摔車跟我有關,總不會吃個肇逃。

必竟,停不停,或留不留你還是可以選擇。

小宸宇 wrote:
必竟,停不停,或留不留你還是可以選擇。


我沒辦法選擇啊,一台機車直接衝到你車前煞車橫在面前
而且路寬大約六米啊
只能停或撞上去啊


aklasse wrote:
對方並不是有犯意而攔...(恕刪)


這個嗎,很多假車禍都不是有犯意的對吧
樓主所陳述的內容應是自行書寫,

沒有經律師潤稿,

專業度還是有差!

un3354 wrote:
樓主所陳述的內容應...(恕刪)


其實我只想讓對方跑一下法院
就算判無罪我也OK
至少也要付出點成本

我只是出口氣而已,但這口氣如果再加律師進來就太貴了
樓主描述的情況的確是蠻無奈的...
後面的摔車
駕駛在車內可能連聲音都聽沒有
駕駛也不可能每一秒都盯著後照鏡看吧

樓主要出一口氣 當時剎車就不要踩到底就好啦...還可以說機車無故急停
不過要是真的是樓主害機車摔車 沒這位熱心民眾的話說不定真變肇逃呢!!

陳阿瓜~ wrote:
樓主描述的情況的確...(恕刪)


如果真的有,那肇逃就成立了哦
因為我已離開現場據對方講是500公尺了
pokewu0001 wrote:
如果真的有,那肇逃就成立了哦
因為我已離開現場據對方講是500公尺了

XD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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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4211484&p=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款第4項:
「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依本篇故事, 樓主可能只是運氣好, 被樓主影響到而摔車的苦主/被害人沒報警, 讓樓主逃過一次,
樓主沒檢討自身的駕馭行為是否有問題, 只會說沒看到/不關我的事, 大部份三寶肇事後都會說的推諉之詞, 還想找目擊者報復, 作一些損人不利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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