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亂關門。不然下場跟我一樣。

 

感謝各位的批評與指教,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與觀點各有不同,所以就不在此回應。
行車記錄器對我來說只是裝飾品,之前是以後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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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用那個方向燈做end是啥意思?

我逼完車了,心情爽多了,謝囉~~~~~

言峰 wrote:
  我的第一次檢舉...(恕刪)


桃園莊敬路?

檢舉有理!

收到罰單不知是否會開心
可惜只能處罰一次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
樓主在27秒到30秒間沒降低車速
不然還可以追加一張跨雙白實線行駛
至於後面的跨二線車道行駛時間稍短
成案機會不高
檢舉下去就對了!
這種人真是可惡
言峰 wrote:
  我的第一次檢舉...(恕刪)
言峰 wrote:
  我的第一次檢舉...(恕刪)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記得分次檢舉,光這兩項就讓對方後悔檔車動作了
偷偷跟你們說,我有分段檢舉。兩張都有過。
曉得 wrote:
可惜只能處罰一次變換...(恕刪)
後面也有過
jamestsai210 wrote:
桃園莊敬路?檢舉有理...(恕刪)
嗯~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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