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沒有車道標線,就隨便切車道吧



還沒到路口就一直偏過來,前輪都壓過車道線 (原始檔這時候有按他喇叭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
由於路口未劃設標線區分車道配置,尚難認定有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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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4929 wrote:
還沒到路口就一直偏...(恕刪)



AKB大:怎麼不跟上車流?~讓他插進來怪誰?
十字路口,外側切內側或內側切外側也是不用打方向燈的,因為沒車道線,檢舉過被退件
難怪那麼多路口臨時左右轉,

大概也是同樣理由無法開罰,

台灣到底要亂的什麼程度?

執法單位老是為違規者找方法解套,

在台灣守法真的像笨蛋行為,

希望台灣的笨蛋越來越多。
Nick4929 wrote:
還沒到路口就一直偏過...(恕刪)

這影片請截圖該車輛過停止線之前,左前輪壓到車道線,同時看的到後燈的畫面,
然後將警方的整篇回覆內容及檢舉影片、截圖,寄到督察室信箱,
標題說明承辦員警開單失職,很快就會有員警打來說明重新製單告發。
(小弟的親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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