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
你被告是應該的人家兩家公司一個是上海國際有限公司註冊NU T EC 一個是瑞昱展業有限公司註冊BIFFA 這兩家完全沒有相關的公司完全不相干的品牌你硬要把他扯在一起這不是毁謗不然這是什麼?Biffa產品查詢從頭到尾就是台灣品牌在台灣分裝跟日本nutec是完全沒有關西的東西你硬要把他扯在一起!?inter ceptor 台灣跟日本的字圖形顏色不一樣的這個是產品系列不同怎麼會去模仿人家了連字都不一樣你也不要看到影子就開槍你這樣子無懼地隨便栽贓他人品牌連一般消費者都看不下去台灣品牌就是台灣品牌你硬要說人家跟日本品牌有關係今台灣商標局查詢這個都是在台灣註冊的完全跟日本是扯不上任何關係沒有。
wusexylin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
h...(恕刪)

上面Po文就已經寫的很清inter ceptor是一個系列產品那我現在傳的兩個品牌gt1系列是誰在仿冒抄襲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