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劉姓婦人,在105年10月14日,騎機車行經潭子中山路公車站,因公車停等占據整條機車道,因此切到內側車道,結果慘遭後方貨車撞傷,左腿無法行走,目前還在復健,向司機提告傷害卻求償無門,法院還判她要賠償公車損失,讓她覺得不公平,「難道機車就沒有路權?」

看了影像,跟有無路權好像沒什麼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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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機車沒路權
是自己騎士有問題
你看前面公車停
要切車道超過公車
是不會注意其他車輛??????

Latios_JP wrote:
看了影像,跟有無路權好像沒什麼關係吧?

三寶都會說機車不可以騎內線車道,然後又不願意等待障礙自動排除
這個案例沒啥爭議,預計3天後就沉下去找不到了 

PS:三寶一枚,無誤!
所以我騎機車都直接行駛快車道(非禁行機車),
一方面可避免遇上路邊(臨停)的車輛,或是突然開門的危險,
再者也不需要時常變換車道,增加意外發生的機會!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Latios_JP wrote:
台中一名劉姓婦人,...(恕刪)


相同的情況,如果今天要是換成非公車暫停路邊,
肯定又有另外一番見解...
這就是臺灣...
Latios_JP wrote:
台中一名劉姓婦人,在...(恕刪)

這不是三寶,什麼才是三寶???

ian1970 wrote:
非公車暫停路邊..(恕刪)


非公車暫停那邊,就有並排停車的違規情事

在兩者都有違規的情況下,見解當然不同~

不扶養年老父母,現在法律都改不一定有罪了

怎會有人認為永遠只能有一個結果!? 
Latios_JP wrote:
台中一名劉姓婦人,在...(恕刪)


機車變換車道不看後面的車況,公車跟撞他的都倒楣
開車最怕遇到這種的,這種實在不應該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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