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高速公路是有速限的以後車(想叫前車讓道的)的立場而言,應該在自己車上裝一個非常精準的時速表,如果自己已經超過120,而且前車速度也差不多在最高速(若自己降到精準的在合法速限內追不上前車),就完全沒有資格逼迫前車讓道就這麼簡單明瞭清楚ps提出這主題其實是因為看很多討論都是質疑前車時速錶不準。所以在這裡把焦點移到後車。如果後車確定自己時速錶對的,然後後車自己已經超過120,又或是明顯已達150以上,按法規不該逼迫前車讓道的
沒有爭議本來就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超車道的使用僅建議,沒有強制力國道公路警察也早已解釋過,硬要空出超車道,也只是浪費國道使用的空間。所以內側只要自認有開100以上,都可以安心服用。有沒有龜速,還是快樂表,自然由警察去做認定。
lonewolf10000 wrote:目前高速公路是有速...(恕刪) 一般我都看導航的時速表!!!另外中間車道如果沒有車,為什麼要一直開在內側車道???內側車道為優先給超車車輛使用限制為禁止低於規定速限!除非中間車道一直有慢速車,我就不會一直變換車道,直接開在內側(符合超車定義)!
lonewolf10000 wrote:目前高速公路是有速...(恕刪) 沒有爭議!!交通法規規定,國道開60公里/小時是合法的!而我的車就只能開到60,或者駕駛人就只敢開到60法令不能強迫人民行所不能行之事!!只要符合規定開的到60公里/小時且前方無車輛,意即身處不壅塞條件情況下小型車得連續行駛內側車道
lonewolf10000 wrote:就完全沒有資格逼迫前車讓道就這麼簡單明瞭清楚 來就沒有法規說如果怎麼樣,就有資格逼迫前車讓道,只有規定故意不讓道阻塞交通會被處罰,他違規阻塞交通,也不代表你有逼迫前車讓道權力。
沒爭議啦不過個人因為臉皮薄,不敢占用內車道就算前方沒車,只要發現後車快速逼近,我都會自己閃旁邊繞道總之只要我沒超速也不要去阻礙對方吃超速罰單一切不都解決了?真心不懂翻法規出來,強調自己爽占用內車道的正規性心態為何讓一下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