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接到兩張超速罰單,在敘述衰事前,想先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騎乘在"速限50公里"馬路上,在整條馬路無人無車也無狗的路況下
機車族實際車速會低於時速50公里嗎????


衰事是這樣開始的....
去年10月開始,每週六因故需要行經明水路00國中前,在整條馬路無人無車也無狗的路況下時速有60好幾!!
4日(週六)上午 行經明水路00國中前 我被拍了一張 超速罰單 NT1200
11日(週六)上午 行經明水路00國中前 我又~被拍了一張 超速罰單 NT1200
到了第3個周六上午,再度 行經明水路00國中前 我看見該路段豎立了 "常有測速照相請依速限行駛"的標誌
我總覺得.....在我衰到連續兩個禮拜被開單之前,並沒有看到這個標誌,為什麼呢??
因為就在我連續兩個禮拜接到罰單之後,我決定小心翼翼地以不超過50公里的時速靠右行駛
可是.....同時就有好幾輛汽機車從我左邊呼蕭而過!!目測都知道一定超過"速限50公里"很多!!!已達開單標準!!!
好想知道喔???,他們都被開單了嗎??警察開單看心情嗎?? 我被開單碰運氣???
學校前設立"速限50公里"的標誌可以了解,但周六上午學校不上課.....
在整條馬路無人無車也無狗的路況下,維持速限50公里是怕撞鬼嗎??
那市民大道車流量這麼大,地上寫了一堆40的字樣,是指最低時速40嗎?? 警察大人你怎麼開單??
明水路跟市民大道 路況不一樣?? 國籍不一樣???標準不一樣??還是心情不一樣??

我收到罰單後,向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
中山分局先回函說是"依法執行",並陳述無人無車也無狗的路況為"周末車流量小"!!! 這是認知問題??還是閱讀與寫作的問題??
還說....有設立"常有測速照相請依速限行駛"的標誌 提醒!!!
我都想要求調閱豎立"常有測速照相請依速限行駛"標誌的時間點,執法單位是不是知道自己開單出包而亡羊補牢???

我很想提行政訴訟,警察一句"依法執行",開單就理直氣壯了嗎?? 就合情合理合法了嗎???我就必須乖乖繳錢了嗎???


1.是否要連 制定交通規則的 交通大隊一起告?? 因為讓警察做出錯誤判斷的是制訂法條的人,"依法執行"沒有錯!!!???
P.S 我得到的消息是,交通規則是交通大隊去制定的。有誤煩請指正,我也不想吉錯對象。謝謝!!

2.我還要要求交通大隊調閱豎立"常有測速照相請依速限行駛"標誌的時間點,以確認執法單位是不是知道自己開單出包而亡羊補牢???

3.建議中華民國交通部 改用AI執法!!! 因為AI沒有腦....."依法執行"精準度絕對比人更精準!!
AI沒有情緒,出包叫工程師改程式就好啊!!AI會跟人有爭議嗎??有灰色地帶嗎??有認知問題嗎??有閱讀與寫作的問題嗎??

你們理直氣壯的開單的時候,是公平公正不存私心的執法嗎???真的妨礙交通了嗎??? 有想到這是人家的血汗錢嗎???
制定法條的人有想到實際生活需求嗎????
目前裁決書結果出來,要我乖乖繳錢,NT2400 !!!

所以各位一樣機車族的各位,你們怎麼看???
有一樣被開單經驗的,也請麻煩說說,最後也是乖乖繳錢了嗎??
謝謝
文章關鍵字
這個30公里的比較衰吧...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50528
蠻多年前在市民大道不熟時也是短時間被開過兩張時速61
該車道限速40
想當然大多數的人都不會在一般道路騎這麼慢
但違規是事實,被抓到除了認份繳錢還能如何?

不然換個心態想,如果你平常幾乎都是超速在騎的
一年下來換算成平均使用費會不會便宜一點 = ="
收到罰單時
違規人心理確實會非常不愉快
但是該知道的還是要說一下
迷你馬兒 wrote:
1.是否要連 制定交通規則的 交通大隊一起告??

警方開單的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立法院立法通過
由總統公布的法律
並不是由交通大隊制定的
迷你馬兒 wrote:
2.我還要要求交通大隊調閱豎立"常有測速照相請依速限行駛

這點法律有規定
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間
,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300公尺至1000公尺間,明顯標示」
迷你馬兒 wrote:
3.建議中華民國交通部 改用AI執法

這點目前立法院還沒有修法
行政機關依法執行
還沒有的法律規定
行政機關不能自作主張

上次被警察拍到闖紅燈
二話不說繳錢拿收據
出來混的
該還的早晚還是要還

迷你馬兒 wrote:
騎乘在"速限50公里"馬路上,在整條馬路無人無車也無狗的路況下
機車族實際車速會低於時速50公里嗎????


不會,但請照子放亮些,不然被拍到就是認了吧。
罪證確鑿 不爽還是得繳
對了 你可以先申訴
我覺得這案申訴是多此一舉就是了

迷你馬兒 wrote:
騎乘在"速限50公里"馬路上,在整條馬路無人無車也無狗的路況下
機車族實際車速會低於時速50公里嗎????


我一定會。

你騎80跟騎50,回家時間只會差3分鐘以內,要不要來賭賭?
網友表示:

「到底是有多愛超速?」
「別違法就好很難嗎?」
「超速就是不對」
「罰死這些超速的王8但」
「一句話,不超速很難嗎?有什麼好complain的?」
「你不違規怕人家捉,不可以超速又不是現在才規定,考駕照時就知道了」
「只有愛超速的在煩惱」
「沒違規,有啥好怕的?」
「最好超速罰鍰多一個0,3萬起跳」
「超速就拿錢出來啊!」
「不超速不就好了,有啥好緊張跟害怕的」

以上均出自mobile01討論區


遵守交通規則是義務,

而不是看路況來選擇守交通規則,

這種守法觀念都沒有,

還發文秀程度,笑死人。
速限應該再檢討,
很多路段的速限都不知道怎麼設定出來的?
只為了打安全牌結果造成公路運輸效率下降.

但執法要嚴格, 有時候抓,有時候不抓.
被抓到的一定會心理不平衡.(別人也違規怎麼不抓?)
乖乖等紅燈,依限速的看到別人闖紅燈,超速,警察卻不抓的也會不平衡.(當守法的人白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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