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組LED燈泡如果同時亮,電流會太大,電線要很粗.. 而且沒意義、浪費電所以LED燈組都會用「視覺暫留」的原理,讓每一小顆LED燈泡輪流亮,但因為交替亮/滅的速度很快,在肉眼下會因為視覺暫留的關係,讓你覺得他是每顆燈泡都恆亮的.但在攝影機30fps、60fps的狀況下,就會把亮/滅的過程捕捉下來,所以影片上看起來會像是在閃爍。 基本上這個問題無解... 除非攝影機的fps可以降到個位數字,或是LED燈組交替亮/滅的速度可以再快個100倍. 不過LED亮/滅的速度也沒辦法到很快,因為有物理上的先天限制...我檢舉LED的車種都會提醒警方一些科普常識
誰說現在後車燈不能裝LED的?現在大部份新車後車燈都是LED燈,如果擅自加裝閃爍器那就可以舉發,單純LED後燈。。你舉發給我看,這樣講警車後車燈也不能LED嚕?要歸咎誰?政府?車商?🤔 別射裡面 wrote:遇到LED後車燈車種...(恕刪)
昨天才看到新聞有個婦人被檢舉改後車燈為LEDGogoro本來就是LED,哪來的改裝又因為檢舉人檢舉設備得頻率小於LED所以檢舉影片看起來LED是閃爍的被開單罰900依當時情況,我就不信檢舉者在拍片的時候,眼睛看到的LED是閃爍的要是我呀,我一定用刑法反告檢舉人刑法第169條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別射裡面 wrote:檢舉者可宣稱本人眼...(恕刪) 那也無所謂呀宣稱是也要講證據的讓被檢舉者忙著跑申訴檢舉人卻躲不了刑事偵查看看誰比較忙到檢察官那裏就知道是真的看到閃爍還是故意誣告再讓法官看看構不構成刑法第169條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