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一車道上,汽車是南往南方向迴轉行駛(迴轉前有減速、注意四周車況、和打左方向燈),機車是南往北方向行駛(未開大燈)。
機車未注意前方車況下,為了閃避前方迴轉汽車而行駛到(北往南方向車道)撞到汽車的左車頭。
請問肇責上到底是哪方大,肇事主因是機車或汽車呢?
行駛機車的人有受傷、機車沒損傷,汽車駕駛人無傷、車頭些許刮痕但不明顯。
請問如上方所描述這樣是被機車擦撞的,那汽車有算是過失傷害嗎?
leoliou wrote:
開新帳號又不敢po...(恕刪)
2018犯太歲的人 wrote:
同一車道上,汽車是南往南方向迴轉行駛(迴轉前有減速、注意四周車況、和打左方向燈),機車是南往北方向行駛(未開大燈)。
機車未注意前方車況下,為了閃避前方迴轉汽車而行駛到(北往南方向車道)撞到汽車的左車頭。
請問肇責上到底是哪方大,肇事主因是機車或汽車呢?
行駛機車的人有受傷、機車沒損傷,汽車駕駛人無傷、車頭些許刮痕但不明顯。
請問如上方所描述這樣是被機車擦撞的,那汽車有算是過失傷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