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最左道是供直行外
還有個特色: 紅燈結束後, 不亮圓綠燈, 而是先亮直行箭頭燈,之後才有右轉箭頭燈.
今早七點後有3位員警取締機車中
不曉得是否正是取締未依號誌即右轉?
看來劃設號誌標誌的單位腦筋有點僵
中間車道供直行與右轉不好嗎?
金山南路南向接和平東路口之中間車道不就劃設供左轉與右轉?
紅燈後直接綠圓燈, 然後取締未禮讓行人...這樣不好嗎
若照現行號誌標誌取締下去
只會更塞...; 為何交通局打死不改啊?

"陷市民不義,辛亥路右轉復興南路口車道設計有問題"
http://tcc9118.tcc.gov.tw/News_Content7.aspx?n=10940662F2403E41&sms=A9AEF5333F88124A&s=8F944957712BA2B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