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放置相關證件而占用親子車格,交通局將依停車場法第32條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假如在百貨公司的地下停車場,大潤發,公有露天停車場,與私人停車場類似嘟嘟車房....等等
很多次發現沒有停車證也都聽在位子上, 請問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檢舉呀?
許多台灣的車主停車慣性, 沒有親子停車證也在停,就因為車格大,離樓梯近。
這樣造成真的有親子的車主都沒有位子可停。 週末連假就有一台車在我前面,直接停親子車位
下來的是2位 40 ~ 50 歲的夫妻,沒有親子聽車證就爽爽的停進去了。
跟百貨公司反應,他們說也只能勸導ONLY, 既然大多停車場都這樣,那還領什麼親子停車證?
另外一種是沒有殘障的也在停殘障車位,雖然我都認為那車主是"腦殘"所以停殘障車位。
這樣的狀況幾乎每天都上演,在私人停車場有辦法檢舉嗎?
帶小孩出門,BB又還小,每次都會碰到這樣的車主,一直很困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