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分支幹道的路口
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
我查網路上都是左方車肇責七成

可是對方保險員說 我們是汽車 對方騎機車人有受傷,所以我們要付七成責任,請問各位大大有這方面的經驗嗎?下禮拜二就要調解了!
文章關鍵字
初判表無法律效用! 也不會有肇事責任比例!!!

車禍鑑定才有實際肇責判定!!! 但也是只有肇事主因跟肇事次因..一半一半就是共同肇事原因! 現在沒有幾比幾的區分!

調解也不會管肇事責任誰是主因跟次因!!! 就是直接橋和解條件而已!!

以上是我知道的!!! 可能有錯~~給你參考

希望幫到你!!! 有疑問上網查看看相關資料!

小杜00 wrote:
沒有分支幹道的路口...(恕刪)

請問你沒有保第3責任險嗎?如果有不是可以請保險員一起出面嗎?
看警方的交通事故初判表去判定,不相信的人就花錢申請交通事故鑑定書,不是保險說了7成就7成,他說你7成,你說他9成吧,反正如果沒證據,誰說都不算別被唬了。
初判表先申請 免錢
事故鑑定 覺得有需要就去申請 3K費用

你若覺得站的住腳 去申請

小弟之前也是這樣 就前陣子 咬定俺七成責任
到最後也是五五 這就差很多了
小杜00 wrote:
沒有分支幹道的路口
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
我查網路上都是左方車肇責七成
可是對方保險員說 我們是汽車 對方騎機車人有受傷,所以我們要付七成責任,請問各位大大有這方面的經驗嗎?下禮拜二就要調解了!

還要考慮到的一個就是"超速" 如果對方超速 肇責就大大提高了

依保障公會出的汽(機)車肇事責任分攤處理原則,

A車、B車行經車道數相同無號誌
路口,A車為左方車、B車為右方
車且同為直行車,A車、B車路口
碰撞,A車負100%肇責;倘B車未
減速,則A車分攤肇責70%,B車分
攤肇責30%。
參考法規:條例第44條、第45條第
9款。
道安第93條第1項第2
款、第102條第1項第2
款。


另有過失傷害罪問題,你也可以留著被法官判罰過失傷害罪就好。那財損部份你全對或是7成對。
還有A車B車是不分機車或汽車的,交通法規是一體適用的,只有路權不太一樣。
對方保險員很黑唬人。連公會的處理原則都不遵守,

小杜00 wrote:
沒有分支幹道的路口...(恕刪)


那保險員一定是5-60歲的人,觀念還停留在大車必輸的年代

騎機車就都包贏喔
謝謝各位大大的幫忙!!
感覺對方想以刑逼民 如果調解不成就要被告過失傷害,判決會很嚴重嗎? 不想走到那地步也好怕被獅子大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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