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8行進間危險駕駛ARG-8052檢舉
8:16:40-8:16:48
在龜山一路路口,變換車道虛線時,未保持行車車距,強行不打方向燈,已進行變換車道
8:21:20-8:21:32
強行逼車迫使正常行駛於車道中的車輛,必須讓道,未保持行車安全車距
8:21:33-8:21:44
未保持行車車距,且強行變換車道
8:21:50-8:21:53
未保持行車安全車距,強行切入車道後,進行逼車後再快速離開
8:24:50-8:25:00
請問各位不知以上檢舉是否能成功? 小弟我可以撞爛它在買一台都沒差,即使不用到保險,小弟的車亦有丙式全險。
我是不知道這台Mazda3是否有同樣的本錢夠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