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img]請教各位大大小弟今年過年凌晨在T字路口發生車禍當時我駕駛自小客綠燈剛起步,對方機車駕駛人(16歲)紅燈左轉車速看似很快,直接撞上我車頭,對方有輕微破皮,撞上時一直拜託我別報警說什麼他有毒品傷害前科之類的話,我報警完現場圖如上。後來第一次調委會調解失敗對方不賠保險修車錢4萬(原廠送修),說要告我過失傷害,昨晚警局有打來說對方已經提告,叫我今天去做筆錄(以做完),請問各位大大我接下來該怎麼辦,有什麼反駁的權力嗎?
forlover26 wrote:從那現場圖如何得知...(恕刪) 好的 大大這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當時我的行車紀錄器容量不足無法提供事發畫面,路口監視器畫面當時沒調閱,現在過5個多月了不知道還調不調得到 謝謝您得回覆
你這只是現場圖面,跟初判表,沒申請車禍鑑定你怎麼知道無肇責?圖面上,機車可能是在待轉區,不見得是紅燈左轉。若機車是在待轉區,那也是剛起步,車速不會很快。對方有權提告,但不見得會成功,看證據。-------------------------------------------行車紀錄器換一台有循環錄影的,記憶卡滿了,會自動覆蓋最舊的資料。當時警察沒有調閱路口監視器?這警察太混蛋了吧!難道就聽信當事人隨便說對自己有利的話當筆錄?
asd87520 wrote:[img] [/img...(恕刪) 遇到這種死屁孩騎車,只能說你真衰。對方是有受傷才提告的,所以跟你有沒有肇責沒有關係,對方是撞上你開的車而受傷,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所以你要負三成過失責任,對方負七成過失責任。如果雙方可以和解,對方撤回過失傷害告訴,自然就沒刑事責任。我覺得你有投保,就交由保險公司理賠吧!如果你不想跟對方和解,只能交由檢方偵辦,好的結果是不起訴或緩起訴,不好的結果就是起訴交由法院審理。我看你提供的證據資料不完整,也沒有任何行車記錄器或監視器畫面來證明自己無過失,只能交由交通事故鑑定,檢方或法院會依據這份鑑定報告去做判斷!!最後你所指的誣告,是不會有的,因為對方是跟你碰撞而受傷的,是真的事實,並非假的。不過對方未滿十八歲,也沒考取駕照,不知道警察人員是不是有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