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錢不做事的公務人員越來越多

收到公務人員回覆如下
有關您檢舉 BBE-XXXX 號車涉交通違規一案 (案號: 20191012XXXX ),其處理情形如下:
處理結果: 不舉發:需補正相關資料(違規事實、附件、請提供該車側前之禁停標線據,俾利據以舉發) 請點選此連結補正本案相關資料(請於2019年 11月 06日前完成補正)
承辦員警: 大同分局 - 曾小明
連絡電話: 02-2557-9094

只回覆對方
自己的管區請自行查證車側前之禁停標線據 不要懶惰

自己的管區都摸不透
還要別人幫你看
又不是在香港
在台灣沒人打警察
別怕
領錢不做事的公務人員 <出圖了>
文章關鍵字
承辦員警連自己的管區都不熟,笑死人了,

什麼都要人弄,要不要吃飯時,幫他圍 " 圍兜兜 " 啊 ?

需要時再請我們曾大員警,發補正通知,俾利後續作業處理,



這樣的服務您還滿意嗎 ? 曾大員警。
Jack 你好棒 wrote:
承辦員警連自己的管區...(恕刪)


讓我覺得公務人員只會坐在辦公室等嘉獎掉下來
完成符合 “守株待兔“ 的定義


下一次會不會要我附上泡沫紅茶店員正面照?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科科
可是你如果去地檢署法院的時候
你也不敢嗆他們說要證據你自己找啊
兩套標準?
eeone2019 wrote:
讓我覺得公務人員只會...(恕刪)


檢舉違規?

被打槍?

正常阿,這些人就只領錢不做事,上次檢舉好天氣開後霧燈,結果也說不舉發,因為他說他無法判定,後霧燈的位子那麼清楚,居然不知道,不知道也不會上網查資料,真的不懂到底這樣台灣何時才能改善這些問題!!
am9966685 wrote:
正常阿,這些人就只領...(恕刪)


我檢舉霧燈,會去上網查那款車的DM,然後一併附上,就是避免這種問題

現在不打方向燈跟亂開霧燈都同一條罰則,建議跟拍檢舉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比較省事
大同分局我沒有檢舉過,

台北市我幾乎檢舉士林區,

舉發情況還不錯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大同分局我沒有檢舉過...(恕刪)


應該是這位員警個人問題
同一條路上的違規也是大同分局的都有舉發
只是今天換到這位
就..........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eeone2019 wrote:
應該是這位員警個人問...(恕刪)


真的是要看承辦員警, 前陣子有個新承辦員警連續用車牌不明確打槍

結果我用同一段影片的截圖補正就舉發了

不知是以為我會因為嫌麻煩就不補正還是影片不會留

想等挨過7天補正期限就可以不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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