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朋友送貨時因有事將車子停於路旁紅磚道上。此時有一輛volvo xc90休旅車(直行)與一台箱型小客貨(左轉)發生擦撞,加上volvo也超速行駛導致車輛失控而撞上我朋友的貨車與一台tercel。
此事件經鑑定結果是箱型小客貨(左轉車未讓直行車)與volvo xc90(超速行駛約20km/h)有肇事責任,其他車輛因停在路旁故無肇責。附帶一提volvo xc90無牌照行駛,具了解是即將交車送洗後交回show room時發生事故。
在談和解前朋友卻接到 xc90駕駛者提出告訴函件,意指我朋友違規紅線停車造成他的損失。將與其他二車要聯合賠償他將近200萬的維修費.......現在是怎樣??做賊喊抓賊xc90不檢討自己違規在先(無牌照與超速行駛)卻將責任推的一乾二淨,竟還提告

有圖有真相..請大家公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