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我要擺攤你去停別邊不然等等移車喔,為了你我把外帶咖啡改成內用了!

#網友投稿
#高雄市前鎮區文橫三路176號 (前)
前言:
今天是個美好的早上,我想外帶杯咖啡回家喝
一名婦人騎機車經過,對著我呼喊~
───
婦人:
你機車停別處,這裡我等等要擺攤 (超級自然)
 
我:
這邊可以擺攤喔? (我也自然手指著柏油馬路)
 
婦人:
擋到攤位等等移車呦,可以擺呀為什麼不可以?我跟人承租十幾年了
 
我:
這馬路耶~ 可以擺攤!? 要不要請警察來!
 
婦人:
好呀 (她去推攤車了)
───
#聽到要移我車 林北理智線就斷了
 
我去一旁買咖啡的同時,為了你我把外帶咖啡改成內用了
她慢慢擺攤,我慢慢喝咖啡一邊默默的簡訊報案
 
(她也不知道我幹嘛,殊不知好戲將上演)
───
#你們這些違法擺攤的路霸
平時習慣佔用馬路、停車格來擺攤,真當成自己家店面?
不好好說話,還想移動別人的車!?
 
#林北檢舉魂燃燒上身
 
#1200元的 咖啡真好喝~有空我多路過 幫你擺攤啦!!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82 條 1項 10款
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第十款之攤棚、攤架得沒入之。
 
#或
108年11月11日警署交字第1080158881號略以...店家以騎樓空間作為店家部分空間,應以82條1項3款「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行為,依規定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並處行為人或雇主1200以上2400以下罰鍰。
 


原文出處:
翻轉大高屏交通違規
https://www.facebook.com/2468385393194013/videos/556378638593702/
文章關鍵字
那要不要順便檢舉那家咖啡店在馬路上擺擺路障(三角錐)
影片倒數15秒~09秒那

證據顯示咖啡店長期擺放三角錐在那當路霸
GOOGE MAP 街景就是最好的證據
a7810236 wrote:
高雄市前鎮區文橫三路176號

整排機車都違停
不知道PO文的停哪裡?
如果你一生都不曾違規,我佩服你,不是的話,也只是個雙標魔人。
dhyan_xu wrote:
如果你一生都不曾違規(恕刪)


不要嘴這個
看了會笑出來
別人違規就檢舉呀
還要我教你嗎?
kkl543 wrote:
整排機車都違停不知道PO...(恕刪)


這裡機車 可以停
dhyan_xu wrote:
如果你一生都不曾違規,我佩服你,不是的話,也只是個雙標魔人。


希望有一天你上法院的時候,也拿這套來跟法官說喔


kkl543 wrote:
整排機車都違停
不知道PO文的停哪裡?


有些地方有自治條例... 讓騎樓或一些地方可以停摩托車
dhyan_xu wrote:
如果你一生都不曾違規(恕刪)



警察只要自己交通違規過,是不是就要辭職並且立下切結書終身不得從事警職?

警察、司法人員知法犯法的人一堆啦
買咖啡又不會花多久時間
如果我是攤販肯定口氣很好的請這位大哥移一下
不然就等人家買完咖啡在擺攤
看看現在被針對了

有時候人家只是賭爛 只是奇摩子的問題
檢舉就檢舉沒必要在那邊跟他吵
不爽就照三餐檢舉到他生意收起來沒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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