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薪資中位數大概五萬多元,
不少人努力工作還是開不起名車,
只好承擔傷亡風險騎機車上下班,
如果今天不幸被名車違規撞上的話,
要知道台灣車禍鑑定很少判一方全責,
這樣反而被撞的人賠的錢還比肇事者多,
是不是應該連署修法使開名車的人承擔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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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保護自己最好方式就是要保超額險.

把風險轉嫁出去.
所以要保險,注意要包含超額險,加一點點錢,上路就不怕超貴車
famas2200 wrote:
台灣薪資中位數大概五(恕刪)
bradia wrote:
所以要保險,注意要包(恕刪)


如果今天是名車闖紅燈撞上大大的話,
車禍鑑定出來大大超速肇責兩成,
但對方名車維修費一百萬元,
結果大大被撞反而要賠,
對方二十萬元?
保險就是準備來賠對方的啊!保險公司出,自己不用付到這麼多
famas2200 wrote:
被撞反而要賠對方...
通常被撞有肇責的話,大都是被判應注意

而未注意吧.所以要有保險.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雖然是一句口號與現實不盡相符。
但法就是這麼訂的,所以只能不違法或保險保好保滿了。

生命脆弱要遠離大車。
口袋太淺要遠離名車。

Red Bull Racing Honda
famas2200 wrote:
如果今天是名車闖紅燈撞上大大的話,
車禍鑑定出來大大超速肇責兩成,
但對方名車維修費一百萬元,
結果大大被撞反而要賠,
對方二十萬元?


世界本來就是不公平的

吵再多也撼動不了有錢人的地位

保險本來就是要保的,比超跑還貴的可能變成植物人的人是最恐怖的

對方闖紅燈只要能證明自己沒違規根本沒事,我親戚之前被兩輪酒駕闖紅燈撞,對方手腳骨折,最後也是我方勝訴,對方還要賠償我親戚1X萬修車費定讞(可分期)

保險&行車紀錄器 缺一不可
所以台灣的保險才賣得那麼好啊~
世界排名前幾名呢~ 愛買的程度
famas2200 wrote:
如果今天是名車闖紅燈...(恕刪)

在公路系統出“意外”
本來就是該設各零件 工資 人身的賠償上限
一樣撞凹一塊車門
名車和國民車的修車費差數十倍
某些後視鏡一只五萬以上
完全不合理
人身就以強制險為上限
自己認為自己的命貴重 車寶貴的
請自行投保差額 重點是
您投保的公司不得跟對方求償
明明只有少數人有千萬超跑
為何要大家保千萬的意外險

保險公司的代位求償是最大的問題
只有取消這條才能走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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