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公局:
【外側車道】最低速限60公里,違者開罰新台幣3000元
【中線車道】最低速限80公里,違者開罰新台幣4000元
【內側車道】最低速限90、100、110公里(依不同路段),違者開罰新台幣5000元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若使用內側車道超車完畢後,未駛回中線車道,並導致後方堵塞且不讓行者,得依法開罰新台幣6000元至12,000元不等,但若在不堵塞交通狀況下,得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於內線車道。

萬分建議去申訴,明明就是5000起跳,開三千是怎樣。去申訴重新開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