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早路上遇到如圖一台計程車,在黃虛線處突然迴轉
當他迴轉到路邊,車尾有足夠空間
兩台機車就趕緊直行通過
想不到他完全沒看車後,為了回正直接倒退
兩台機車緊急煞車,其中一台按了2聲喇叭(不是久按)
計程車拉下車窗,一臉菸酒黑膚中年胖子
台語問候「叭三小」,好奇請教熟悉法務的車友:
1.法律角度,直行機車依然有絕對路權嗎?還是說汽車已迴轉到一半,後方直行車非讓不可?
2.如果雙方沒有碰撞,但當時機車騎士下車叫警察,這件事會怎麼辦理?
3.如果本事件沒任何罰則可罰,有該計程車的車號與車隊,有什麼辦法可有效「影響」那位司機嗎?(例如匿名申訴、評價之類)
...."防禦駕駛"千萬別忘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