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臺北市政府1999檢舉有牌廢棄機車,十個月後機車還是停在原地.

2020年8月1日
與臺北市政府1999檢舉有牌廢棄機車,
經過十個月後機車還是停在原地.

與臺北市政府1999檢舉有牌廢棄機車,十個月後機車還是停在原地.
有牌廢棄車 BHG-495 機車 KYMCO 藍色
案件編號
W10-1090803-00310
受理時間
109/08/01 18:36:32
案件密碼
0391108

提供"案件編號""案件密碼""1999案件查詢網站"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查詢看看.
1999案件查詢網站
https://hello.gov.taipei/Front/main
有經過的朋友也可以自己去看看車子是不是還在那裡.

經過十個月後機車還是停在原地,
請問臺北市政府不能一次做好嗎?
臺北市政府沒辦法後續追蹤嗎?
一個月後或二個月後或三個月後去看一下廢棄車是不是還停在原地.
真正去除報廢車才是徹底解決的方法,不然報廢車還是會一直停在原地.
車牌有報廢嗎

這種有牌車本來就很難認定,只要車主還要使用,就不能認定是廢棄車
只要有繳稅、沒違規停車,市政府就不能無故移車。
你的車牌和停車處來一下
大家也來檢舉看看
看你會不會十個月還是停在原地
有掛牌 通常是 未報廢車輛 所以無法處理
看來 那台車 還是會一直 待在那
放開那個女孩 ...
必須沒有掛車牌,

還有

車牌已經被註銷,

才會被貼上一張大貼紙公告,

七日內車主沒有處理才會被拖離。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wieter wrote:
車牌有報廢嗎這種有牌(恕刪)


現在的問題是如果車主不繳牌照稅,
政府(監理所)也沒有做為.

牌照稅通知書上寫的
"逾期繳納每逾二日按應納稅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至三十日為止,
逾期三十日仍繳納未者,移送強制執行.如使用經查獲違反使用牌照稅法規定,
除補徵應納稅額外,最高可處應納稅二倍之罰鍰."
有罰嗎??有人去執行嗎??罰鍰有確實收到嗎??
政府連吧不繳稅車輛的大牌拆回來這一件事都做不到.
buzzbee wrote:
只要有繳稅、沒違規停(恕刪)


那也必須要去檢驗排氣歐,
這台車看來動都沒有動過.
minix wrote:
有掛牌 通常是 未報(恕刪)


真的也,在台灣不繳燃料稅,不繳牌照稅,不定期驗車,
也不會怎麼樣,
報廢車會一直停在原地的,看可以停多久吧.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必須沒有掛車牌,還有(恕刪)


沒錯,

沒有大牌的車處理比較快,
已經處理很多台了歐.

路上的報廢車一定要市民檢舉才要處理,
沒有人檢舉就永遠沒有人處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