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警方為了遏止重機騎士飆車歪風
在龍崎182縣道祭出科技執法
並限速50公里
卻被當地民眾抱怨:
不僅無法制止重機飆速還逞罰到在地人
有在地小貨車駕駛超速11公里(61公里)被開罰
而且一個月內收到7張罰單
民眾說為了生活在趕時間出出入入
警察卻來開單
盼能調整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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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4790212
如果覺得速限不合理應該是想辦法集合民意督促政府修改速限,而不是自己想開多快就多快。
假如民意並非一面倒的想要提高速限,那也只表示覺得速限太低的人也只是少數而已。
2. 對於區間測速,假如政府原意是要取締嚴重超速的飆仔,那不妨將取締對象僅限於嚴重超速的用車人,
例如均速超出20 or 30 km/hr的才逕行取締,或許可以減少部份反彈。
3. 噪音真的擾人,期望能有更加有效率的執法方式取締噪音。 就是不知道會不會又有猴子跳出來說妨礙到他們的權益。
4. 其實有其他的方式遏止超速,例如樓上提到的減速坡或是密集紅綠燈。 我想交通部應該也有考慮過,或許有其他考量才選用區間測速。 例如減速坡道如果有猴子高速過去飛起來,可能又會跑來申請國賠。 密集紅綠燈當地居民肯定會反彈,再說猴子也看不懂紅綠燈,反而會造成猴子跟一般用路人撞上。 當然有任何方式遏止超速都很好,大家都能拿出來討論看看。 或許你我之間討論的過程真的有什麼完美的方式能有效遏止嚴重超速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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