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女拒檢衝撞...副駕閨蜜遭擊斃警「用槍合法」不起訴!

奧迪女拒檢衝撞...副駕閨蜜遭擊斃 警「用槍合法」不起訴!
奧迪女拒檢衝撞...副駕閨蜜遭擊斃警「用槍合法」不起訴!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台南雙警命案引發使用警槍時機的討論,有人同情基層警員「開槍上法院,不開槍送醫院」,更不乏警員大膽用槍卻被判刑案例,但也有警員歷經嚴格偵辦獲得免責。新北市新莊警分局1位潘姓警員去年執行夜間路檢勤務,遭林姓女子開車衝撞,潘男趴在引擎蓋上被拖行,情急連開2槍想制止林女波及其他用路人,其中1槍擊斃車內右前座女乘客,潘男被依殺人罪與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新北地檢署根據彈道鑑定等證據,認定潘男身處急迫危險中,用槍合法,將他不起訴處分。

本案發生於去年(2021年)4月25日深夜10點多,當時29歲的林女駕駛奧迪7休旅車,搭載同樣姓林的30歲姊妹淘行經新北市新莊區中港東路與中港三橋岔路口,被警員攔檢確認沒酒駕後放行,但同在路檢點的潘男以警用電腦查出這輛休旅車的車主是通緝犯,拍窗示意林女停車受檢。
奧迪女拒檢衝撞...副駕閨蜜遭擊斃警「用槍合法」不起訴!
林女因自己無照駕駛、車內還藏有毒品,立刻猛踩油門撞開前方的1輛小貨車,再倒車撞開後方路旁汽車,硬是要鑽空隙開溜,潘男舉槍高喊「停車」想制止林女瘋狂舉動,林女置若罔聞,更直接衝撞站在車前的潘男。

潘男趴在引擎蓋上被拖行,擔心林女繼續橫衝直撞波及無辜,在劇烈震動中朝擋風玻璃與左前車窗各開1槍,企圖阻止林女瘋狂駕車逃竄,仍被林女甩落地面,不過潘男其中1槍擊中右前座女乘客左腋下,彈頭貫穿右下腹部,頓時血流滿座。
奧迪女拒檢衝撞...副駕閨蜜遭擊斃警「用槍合法」不起訴!
林女聽見姊妹淘表示「我受傷了」,慌忙送醫,卻把奄奄一息的傷者丟包急診室,自己棄車改搭計程車逃回家,後來聽朋友勸告,找律師陪同向警方投案,宣稱是姊妹淘要她拒絕停車受檢。

傷者經搶救不治,警方在林女棄置的休旅車內搜出10包毒品,查明林女和死者彼此丈夫是麻吉,因此2女感情也很好,當時2女的丈夫都因毒品案入獄,2女在新莊租屋同住,這輛休旅車是林女丈夫服刑前,於事發當月初以35萬購買的權利車,給林女代步。
奧迪女拒檢衝撞...副駕閨蜜遭擊斃警「用槍合法」不起訴!
死者母親質疑潘男執法過當,第1槍是對空鳴槍,第2槍卻不是射擊輪胎,而是朝向車內,「開槍好像就隨便亂揮」,希望檢方查明真相。潘男被依殺人罪與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檢方指揮鑑識人員重建現場彈道還原事發經過,加上街道監視畫面與警方蒐證影像佐證,認定潘男當時並無殺人意圖。

檢方指出,當時林女拒絕停車受檢又數度衝撞周遭車輛,潘男更被撞得趴在引擎蓋上、命懸一線,已身處急迫危險中,加上林女可能危害公眾,但雙方距離如此接近,潘男沒有其他辦法能讓林女停下來,因此基於維護自身與他人生命,合法使用警槍,將潘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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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攔你就是有事,
不停車還衝撞,
不開槍攔車是白癡嗎?
駕駛知道同夥中槍,
只顧丟包醫院落跑,
到底講不講義氣?
出事還推給死人,
真的是沒血沒淚,
識人不清的閨密倒大楣。
為民除害
該加記支嘉獎吧
就是有這種無恥的家屬還敢出來告人
看看自己怎麼教出這種敗類
blacklmr
Jason老兄說的是當時警員敢不敢開槍的問題, 跟近期事件或輿論有何干?
廢話一卡車
知道這個jasonn的腦容量了吧?
曉得 wrote:
台南雙警命案

嫌犯該被槍斃 !
曉得 wrote:
奧迪女拒檢衝撞...(恕刪)


警察也是要保命,只能說交到壞朋友被連累。
曉得 wrote:
台南雙警命案引發使用警槍時機的討論,有人同情基層警員「開槍上法院,不開槍送醫院」,更不乏警員大膽用槍卻被判刑案例,但也有警員歷經嚴格偵辦獲得免責。新北市新莊警分局1位潘姓警員去年執行夜間路檢勤務,遭林姓女子開車衝撞,潘男趴在引擎蓋上被拖行,情急連開2槍想制止林女波及其他用路人,其中1槍擊斃車內右前座女乘客,潘男被依殺人罪與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新北地檢署根據彈道鑑定等證據,認定潘男身處急迫危險中,用槍合法,將他不起訴處分。

本案發生於去年(2021年)4月25日深夜10點多,當時29歲的林女駕駛奧迪7休旅車,搭載同樣姓林的30歲姊妹淘行經新北市新莊區中港東路與中港三橋岔路口,被警員攔檢確認沒酒駕後放行,但同在路檢點的潘男以警用電腦查出這輛休旅車的車主是通緝犯,拍窗示意林女停車受檢。


為民除害

不用記功嗎?

曉得 wrote:
奧迪女拒檢衝撞...(恕刪)


聰明,推給不會說話的就對了

此女蠻適合從政的
奔雨騎行
VPECHURRYUP 把尹清楓換成蘇啟城,鄭南榕換成黃俊英,國民黨換成民進黨。一樣通用欸[偷笑]而且中介法這麼火的時候提鄭南榕是在偷酸嗎?[笑到噴淚]
麵包店
笨雨大大回得妙啊!
曉得 wrote:
死者母親質疑潘男執法過當,第1槍是對空鳴槍,第2槍卻不是射擊輪胎,而是朝向車內,「開槍好像就隨便亂揮」,希望檢方查明真相。潘男被依殺人罪與業務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都敢開車衝撞警察要警察的命了,還要射輪胎?女兒嫁給毒蟲還招搖過市,會有這種媽媽也不意外。
開車的女人說是她女兒叫她不要停車的,這個媽媽怎麼不去告這個開車的女人,只會去告警察。
惡魔的右手
告贏了有錢拿阿,最後的利用價值! 這些畜生的父母,當然也是畜生囉!
KiKiUnicorn
警察都被撞到趴在引擎蓋上了,最好還能射到輪胎.....
seatree wrote:
都敢開車衝撞警察要警(恕刪)

這種人原生家庭也是亂七八糟的底層人士,開車的女閨蜜一定也是兩手一攤的那種人,要告當然要告警察才有機會有賠償拿
這案子如果早幾天宣判,不知結果會不會不一樣?

尚書大人很機靈。

不過,現在的風向總算是朝正向發展。
發過酒瘋的人,一輩子不能再喝酒,如果沒這個自律,只好槍斃。
警察的命重要
jasonn88
應該要說,每個人的生命都很重要!但衝撞警員,警員有責任義務保護自己,開槍再正常不過,不然就都不用配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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