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右轉未行駛於外車道我有肇責我可以認,但機車明顯逆向左轉並硬切進來,交通初判表內卻告知機車沒肇責
這讓我很不解,所以說這樣的轉彎是合理的沒有任何違規.想請大家幫我解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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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向駛入同一車道,右轉車要讓左轉車先行!

你右轉車,應先轉入外側車道,再打左邊方向燈,

切到內側車道,就沒有這個問題。

你也知道機車逆向,表示已注意、而故意。
faucet68
1.我右轉未行駛於外車道我有肇責我可以認2.我是看行車紀錄器才知道他逆向,剛開始我根本沒看到他,我本身有錯我知道,但逆向轉彎是合理的沒有任何違規???
你先稍等一下
我通完靈再回答你
hingis95
我笑到肚子痛,每次這種主題都會進來找一些好笑留言
交通初判表都很沒sense啦!
去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比較有用(但要付3千)
沒看到影片,不過對於複雜情況的交通事故,警察局交通隊、鑑定會、覆議會的判定都不用太在意,經常亂判一通。

如果當時你已經有看"對向車道"有無轉彎車就好,同車道逆向衝過來的,你沒有甚麼遵守右轉禮讓左轉的義務,因為它不是對向車道的車,而是同車道逆向的車,法律規定對向、沒規定逆向,你就沒有遵不遵守的義務,也就沒有過失或肇事責任,到檢察官、法院,你堅持這一點就好。

至於你右轉前未先進入外側車道是違規,但是違規跟肇事原因不一定畫上等號,如果你看到逆向還故意衝上去,那就有肇事責任了!
發生碰撞,是在轉彎處,而非逆向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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