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車禍當下去派出所做筆錄,已經順便口頭和員警說要提告過失傷害了,其實我只是想先備案而且,不想馬上提告跑流程,請問如果我向員警說提告過失傷害的話流程已經開始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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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錄有寫對方車號?你本人有受傷?

你想告過失傷害
還是
肇事逃逸?

如果肇逃,應該已經啓動了吧!
車禍當下報案的不是筆錄,是另外叫什麼談話記錄的。要告刑事傷害會另外再做一次刑事的筆錄。昨天才被派出所員警告知半年前的車禍被告過失傷害做完筆錄。
如果你有提出,警察有受理,那程序就會走了。
peiper wrote:
車禍當下報案的不是筆...(恕刪)

意思是說如果要提告的話員警會請我再做一次筆錄?
jeckmin
問員警送案沒.如果資料完備.不用再做筆錄.
當然流程沒有開始啊,要等你自己提出。
告就對了。給檢察官一些事情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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