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重機停車格問題 日經文 腦O嗎
公有停車格/場 - 依照政府規定 (目前規定停放於汽車格內 目前機車格/騎樓/人行道 皆屬違停)
私有停車場/賣場/大樓 - 依照停車場/店家規定
到底為什麼有些人每天一直在吵重機無法進入私人停車場(如車牌辨識) 或無法於賣場/大樓停放機車格等問題?
就這麼簡單的邏輯到底在吵什麼?
假設我今天開一家停車場 規定你來停車的時候 要先蹲合跳30下才能離場 也是我說了算阿 不服氣你可以不要停阿
小弟我曾是黃牌車主 出門前我也會先做功課 目的地附近哪裡可以停車阿
最後我退坑賣車了 因為重機真的很不方便
你不服氣也可以賣車退坑阿
或是你如果要去不熟的區域 不清楚當地哪裡可以停車時 為何不先開車/騎白牌出門?
而不是像個老番顛在那邊盧
如前陣子有個女的重機騎士 自己印一張車牌在那邊要讓機器辨識車牌 然後停車場管理員跑出來說重機這邊不能停 人家管理員只是一個停車場請的員工 有甚麼義務跟你在那邊高談闊論重機法規? 這不是造成店家困擾 什麼才是? (雖然我沒有很關注那個新聞 不確定是公有還是私有停車場 假設是公有的 那我支持女騎士據理力爭 假設是私有 請不要造成店家困擾)
跟小朋友走進一家超商跟店員說 這個50元的玩具 我只有10元可以賣我 可以嗎?
一樣的無恥 人家怎麼規定就怎麼做
我提到我曾是黃牌車主的意思 是說 我了解重機族群的想法是什麼
我也不否認有些人對重機的敵意很強 我甚至不贊同一些人認為重機是少數族群就可以欺壓他們
雖然少數服從多數 但 " 多數也是要尊重少數啊!" 不應群體微小而霸凌他們
但這就跟我說 和交通違規一樣 有的人在那邊靠o檢舉達人 或警察取締
那你覺得法規不合理 應該是爭取修法 而不是罵檢舉人
又或者例如為何台灣為什麼都罵法官是恐龍法官 因為殺幾個人只要滴幾滴眼淚 抄幾本佛經 就可以可教化
近年來 台灣 法律上的判決 結果明顯不符合人民期待
以我來看 我也認為應該要修法
但"恐龍法官"這個部分 其實法官只是依據現有法律 來做審判而已啊 他手上有什麼證據 他就怎麼判 難道法官可以心情好就叫你回家 心情不好就叫你去死?
所以你們有時間每天在網路上PO廢文 不如看要去考公務員還是每天去找議員泡茶 (多推坑幾位議員入坑重機 加速推動法規 也比你們在這邊取暖來的有用阿)
我自認我沒有那麼偉大所以我退坑了 那有志向推動改革的人 請拿出具體行動 (除了少數幾位網紅跟議員在努力 我相信大多數人只想在電腦前面敲敲鍵盤 等待別人努力的成果和等待路權開放而已 叫你去參加遊行還是講座 我看你也不會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