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次車禍9次快」絕對會是不少國內民眾最常聽見的交通安全口號,但是肇事原因真的都是「快」引起的嗎?根據交通部高公局的統計,發現連假的高速公路上肇事件數為138件,比起平日的肇事90件高出5成之多,肇事的原因前三名為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前車狀況與變換車道不當。而上述三個肇事原因都與超速沒有直接關係,但是現在全台各地隨處可見測速與區間測速等等針對超速的執法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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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只想撈錢,根本不想把交通事故主要問題找出,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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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od Reenk wrote:
路況不同引起車禍的原...(恕刪)
原因出在這個 "快" 字
官員跟百姓們都把 "快" 與 "超速" 畫等號 才會狂設測速照相
事實上事故原因根本就是疏忽
高速確實容易疏忽, 但專注可避免
不善騎車者因不會注意周遭車況 更容易疏忽 (也就是三寶)
事故通常是出現在兩個疏忽同時發生的地方
讓所有有牌的騎士都善於騎車 所有有牌的駕駛都善於駕車 才可以降低肇事率
駕照太好考了
貪譴 引述一個打籃球的來說重機,你真有才,是不是名人拉的屎都可以吃?喬丹拿過幾個賽車冠軍?
你說高速確實容易疏忽,我覺得你思路不清,應是速度不快更會讓人疏忽,你可能不知高速時車輛難操控,方向盤稍微一偏就可能闖入隔壁車道與他車相撞,或撞向路旁護欄,遇有突發狀況不論是剎車或閃避都更危險。
rockliang wrote:
政府只想撈錢,根本不想把交通事故主要問題找出,爛政府
所以你覺得問題點在哪?
這文章我覺得無腦,連假期間車多塞車當然不可能超速,大多精神疲勞晃神撞前車或是車多硬擠變車道導致車禍
這些當然跟超速沒有關係,速度不快車多要怎超速?
怎不說連假期間車禍死亡率大幅降低,塞車幫大忙呢?以後連假警察不需管制,車禍處理再慢一點,這樣安全性就變更高不是更好嗎?
我個人覺得測速器或是區間車速目前還是有用的,以北宜來講還是有用的,起碼現在車禍變少了,以前吃飯會把北宜車禍當配菜,現在變少了
YTKessel 你知道你在講什麼嗎?飆車的人變少跟架了測速沒關係?
2246352754 別說飆車吧,連一般人走的意願也大幅減少,全段速限40km/h,放油門用滑的都會超速,還得盯著儀表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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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liang wrote:
「10次車禍9次快」...(恕刪)
1.以下是我之前回覆其他網友的,就偷懶當罐頭文章照貼過來。重點就是:超速就是車禍的主因,政府偷懶不確認事故原因,純粹便宜行事,造成外界之誤解。活在地球,物理定律無法阻卻;試想若落實高速公路限速50公里,所有A1事故可以降至目前的多少?20%?而若提高速限至200公里,安全車距不用100公尺即可,這樣台北高雄1.5小時就可完成。但理性評估,A1事故會提高幾成或幾倍?
1.01這邊,有不少網友,每每提出「超速不是車禍肇生主因,車速快不一定較危險(車速慢不一定安全)」的驚天言論,甚至搬出交通部事故原因分析表裡顯示,肇事原因裡「超速失控」並沒有佔最高的比例(2.13%).......最大因素是「其它」43.31%。
2.官僚文化裡,「大事化小事」、「人死為大」、「沒人有意見就不需討論」、「無證據數字(法定機具)可判斷是否超速...」。也因此,無法判斷車禍事故原因時,就簡易判斷為「其它」。以影片而言,的確不是第一畫面可連結車禍發生之主因(非事故現場),但若能針對「這行車記錄器影片的內容、時間、相對速度推估」,在與「事故現場」諸多痕跡,進行蛛絲馬跡的逐一比對下,確實可更真實的呈現出事故原因.......
是以,警方初判沒有競速事實,「合情合理」,日後結案肇事原因,還是點選「其它」(或轉彎不當或逆向行駛或超車不慎?),最簡單省事easy了。2023年9月,前幾天不是有一台黑色bmw飆車亂切車道造成車禍,這案例會判成超速嗎?當然不會,照例便宜行事,判成 [不當變換車道].....
警政署之「統計通報」資料(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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