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假國道肇事率增5成 統計原因都非超速卻狂設測速照相

「10次車禍9次快」絕對會是不少國內民眾最常聽見的交通安全口號,但是肇事原因真的都是「快」引起的嗎?根據交通部高公局的統計,發現連假的高速公路上肇事件數為138件,比起平日的肇事90件高出5成之多,肇事的原因前三名為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前車狀況與變換車道不當。而上述三個肇事原因都與超速沒有直接關係,但是現在全台各地隨處可見測速與區間測速等等針對超速的執法設備。



news


政府只想撈錢,根本不想把交通事故主要問題找出,爛政府
路況不同引起車禍的原因就不同,高速公路假日時塞滿車,你想開快也沒辦法,車禍原因就與車速無關。但高速公路在平時,尤其是深夜至凌晨時車流量變少,此時前面常看不到車,於是有些人就會飆車,此時發生的車禍多數就是速度太快引起的。
Zood Reenk
車速快時難操控,且撞擊力大,一旦碰撞常是死亡車禍,雖然車禍原因有多種,但車速太快造成的車禍破壞力最強,危險性最高。
bc5017
笑死,新聞寫國道連假車多所以車禍多,接著滑坡到全台各地有測速照相,然後一堆人跟著唱歌跳舞,有腦嗎[幫不了你][幫不了你][幫不了你]
Zood Reenk wrote:
路況不同引起車禍的原...(恕刪)



原因出在這個 "快" 字
官員跟百姓們都把 "快" 與 "超速" 畫等號 才會狂設測速照相

事實上事故原因根本就是疏忽
高速確實容易疏忽, 但專注可避免
不善騎車者因不會注意周遭車況 更容易疏忽 (也就是三寶)
事故通常是出現在兩個疏忽同時發生的地方

讓所有有牌的騎士都善於騎車 所有有牌的駕駛都善於駕車 才可以降低肇事率
駕照太好考了
2246352754
貪譴 引述一個打籃球的來說重機,你真有才,是不是名人拉的屎都可以吃?喬丹拿過幾個賽車冠軍?
Zood Reenk
你說高速確實容易疏忽,我覺得你思路不清,應是速度不快更會讓人疏忽,你可能不知高速時車輛難操控,方向盤稍微一偏就可能闖入隔壁車道與他車相撞,或撞向路旁護欄,遇有突發狀況不論是剎車或閃避都更危險。
rockliang wrote:
政府只想撈錢,根本不想把交通事故主要問題找出,爛政府

所以你覺得問題點在哪?

這文章我覺得無腦,連假期間車多塞車當然不可能超速,大多精神疲勞晃神撞前車或是車多硬擠變車道導致車禍
這些當然跟超速沒有關係,速度不快車多要怎超速?
怎不說連假期間車禍死亡率大幅降低,塞車幫大忙呢?以後連假警察不需管制,車禍處理再慢一點,這樣安全性就變更高不是更好嗎?

我個人覺得測速器或是區間車速目前還是有用的,以北宜來講還是有用的,起碼現在車禍變少了,以前吃飯會把北宜車禍當配菜,現在變少了
2246352754
YTKessel 你知道你在講什麼嗎?飆車的人變少跟架了測速沒關係?
汽車道底家啦
2246352754 別說飆車吧,連一般人走的意願也大幅減少,全段速限40km/h,放油門用滑的都會超速,還得盯著儀表開車。
rockliang wrote:
「10次車禍9次快」

10次車禍9次快不過是政府為了便宜行事,
進而洗腦用路人的口號,
太多的車禍主因都不是超速,
反倒因為政府的無能在許多路段設下不合理的速限,
影響全部的用路人~
2246352754
葉梓楓 葉總統,交通部長的梗請解惑?可能太高級了我聽不懂
塞車就會出現亂切仔或是未保持安全距離,開車不專心等問題,才會造成連假事故偏高。

塞車已夠苦了,如果發生事故影響自己出遊的心情得不償失,所以開車除了專心還是要專心。
國道車禍主因第一名一直都是未保持安全車距,其實真的一點都不意外,國道一堆車神,都只有1、2台車的車距黏著前車屁股開,在板上說要保持安全車距還會被砲轟龜車、根本不會開車
Gabriellin
兩台小車的距離約9~10米,這個長度老司機看到都嘛方向燈一亮就卡進去了,當然就變成未保持安全車距事故,後車沒辦法舉證被前車硬擠,很可能要全賠,只好貼更近了。
autobahn部分路段無限速卻避而不談其事故率,絞痛部好棒棒
YTKessel
台灣要談Autobahn還太遠了,官員和民眾的交通素質沒到那個程度,光超車道併排問題都不願解決,其他都甭談了
rockliang wrote:
「10次車禍9次快」...(恕刪)



1.以下是我之前回覆其他網友的,就偷懶當罐頭文章照貼過來。重點就是:超速就是車禍的主因,政府偷懶不確認事故原因,純粹便宜行事,造成外界之誤解。活在地球,物理定律無法阻卻;試想若落實高速公路限速50公里,所有A1事故可以降至目前的多少?20%?而若提高速限至200公里,安全車距不用100公尺即可,這樣台北高雄1.5小時就可完成。但理性評估,A1事故會提高幾成或幾倍?


1.01這邊,有不少網友,每每提出「超速不是車禍肇生主因,車速快不一定較危險(車速慢不一定安全)」的驚天言論,甚至搬出交通部事故原因分析表裡顯示,肇事原因裡「超速失控」並沒有佔最高的比例(2.13%).......最大因素是「其它」43.31%。

2.官僚文化裡,「大事化小事」、「人死為大」、「沒人有意見就不需討論」、「無證據數字(法定機具)可判斷是否超速...」。也因此,無法判斷車禍事故原因時,就簡易判斷為「其它」。以影片而言,的確不是第一畫面可連結車禍發生之主因(非事故現場),但若能針對「這行車記錄器影片的內容、時間、相對速度推估」,在與「事故現場」諸多痕跡,進行蛛絲馬跡的逐一比對下,確實可更真實的呈現出事故原因.......

是以,警方初判沒有競速事實,「合情合理」,日後結案肇事原因,還是點選「其它」(或轉彎不當或逆向行駛或超車不慎?),最簡單省事easy了。2023年9月,前幾天不是有一台黑色bmw飆車亂切車道造成車禍,這案例會判成超速嗎?當然不會,照例便宜行事,判成 [不當變換車道].....


警政署之「統計通報」資料(擷取):
Gabriellin
誰超速會自己承認啊?都推說我沒看到時速錶,要說超速請拿出證據來吧。
汽車道底家啦
你又知道超速被列在其他?你有做過統計圖表嗎?如果超速佔大宗就會特別列出數字來了啦。
那是三寶出沒 連假就在家睡覺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