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車子停在月租車位,隔天取車時發現被撞。撞我車的人也很有良心,有留小紙條和電話。(但是他沒有留車牌和時間)開車難免會有碰撞,留紙條就給讚。我照SOP報警拿三聯單報保險,因為當事人不在現場,警員在三聯單上寫不詳車輛和不詳車主。這個完全不行出險,記住!當下一定要請警員調監視器,當時我就是相信警員說保險公司會處理,就沒有要求調閱監視器,後來又跑一趟警察局,費時費力😓。有影片就可以要求警員在三聯單上寫上車號,只要有車號保險公司就可以處理並代位求償。還有對方若沒有留資訊,在非道路事故上,警察是沒有用的。警察也只會叫你去告對方民事訴訟,但你可以要求停車場提供監視器並報警登記,之後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以上資訊希望能幫助車友節省寶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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