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高速公路鬼切,後方車閃避不及騎上去 那個是平行車輛,不算後方車輛了方向燈也沒打,直接就轉出來左邊車頭都超過肇事車輛了....不算前後車關係只是這種鬼切,如果沒肇事,可能連檢舉都困難歡迎來到台灣,法規定的很亂,執法很寬鬆人民也就隨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