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對錯了 謝謝大家解惑

我有第三責任險 雙方人平安 都是小擦傷

講話有點激動向大家道歉
文章關鍵字
左方需讓右方
如果當純看你文字敘述是這樣
On9ccc
我要比大小 (路口)
On9ccc
地上有沒有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行駛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略);「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zeroy520
是der。7/3或8/2吧
sospk007
知道了 謝謝
兩邊都有錯,

你錯比較多一點點,

知道有"停車再開"的牌子有多重要了吧!

一堆人嫌棄停車再開麻煩甚至覺得擾民,

不過沒有號誌的路口有至少有一邊應該要設置"停車再開"。
兩邊都機車,比路權
樓主沒說是哪裡
依樓主所言,不分枝幹,無標誌號誌
左方車未禮讓右方車
A肇責較大
sospk007
知道了 謝謝
無號誌路口雙方移動中,多是7-3或是5-5,很少全責的
sospk007 wrote:
路口沒號誌 也不分主要支要

你要不要乾脆說是哪個縣市鄉鎮哪條路的路口

也許你當局者迷疏忽了分不出來支道幹道,網友很厲害的
Vuiji
每個方向只要你看得到通通都要注意,而不是只注意右方,是要讓右方,相對地你左方的車他也是要讓你
sospk007
了解
我有在警局問警察 我這屬於支道還是幹道 警察回答我說這裡沒有支幹道之分

車禍地點 屏東縣內埔鄉信東路190巷,北寧路二段1巷 路口 如圖上
小阿弟
沒有支幹道之分就是左讓右.
sospk007 wrote:
剛剛從醫院回家 直行...(恕刪)
左讓右,你佔多數責任
你可以刪文不要再問了,
看你的回覆很明顯就只是要大家跟你說對方責任比較大而已。
sospk007
我自己知道了結果 抱歉講話比較激動 我有第三責任保險 請問一下哪裡可以刪文 我知道我想要的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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