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車道汽車右轉機車直行肇責比例

前年的父親的車禍事件,父親右轉進入停車場,也有在80公尺左右打右轉方向燈並且漸漸靠右行駛,但被後方直行機車撞上,撞擊點在右側油箱門,機車倒地車主肱骨骨折索賠200萬。
初判表判父親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全責,車禍鑑定判父親因注意而未注意主因,對方未注意前車次因。
刑事部分因為父親鬱鬱而終而結案,目前因為繼承要打民事訴訟,有查法條同一車道不適用右轉車禮讓直行車的條款,在想需要申請第三方大學鑑定,比例會不會對我們比較有利,還是不用申請比較好。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qQcxz3aL-0CmEduB8vV4vkQVeTDilIsr/view?usp=drive_link
sophiaa602 wrote:
前年的父親的車禍事件,父親右轉進入停車場,也有在80公尺左右打右轉方向燈並且漸漸靠右行駛,但被後方直行機車撞上,撞擊點在右側油箱門,機車倒地車主肱骨骨折索賠200萬。
初判表判父親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全責,車禍鑑定判父親因注意而未注意主因,對方未注意前車次因。
刑事部分因為父親鬱鬱而終而結案,目前因為繼承要打民事訴訟,有查法條同一車道不適用右轉車禮讓直行車的條款,在想需要申請第三方大學鑑定,比例會不會對我們比較有利,還是不用申請比較好。


前年的事,今年處理,然後中間有父親死亡及繼承訴訟
這劇情感覺就是出了車禍就擺爛不處理,等到人死了就當作沒事,沒想到對方用民事的遺產來逼理賠,所以這時才想要處理車禍,不然要申請鑑定什麼的早就該處理了,哪會等到兩年後的現在

時效還沒過就去申請鑑定啊,反正全責了,基本上責任只會越來越小,不會變更多啦
sophiaa602
應該說之前到我父親去年去世都在打刑事,刑事法官不讓我們申請大學鑑定,說是要等民事,因為父親一定有肇責。我們該申請的裁決鑑定已經有申請了,文章有打是判我們主因對方次因,因為中間經歷父親去世所以訴訟耽擱
sophiaa602
直到這個月才寄訴訟通知,要申請也是要等民事開庭才可以請法官申請,只是想詢問有沒有必要,因為不確定是不是最多就我們主因對方次因了。
申請鑑定吧,可以撞到骨折機車跟汽車肯定原本是有段距離的,方向燈打這麼久還可以撞上來。。。
我曾經發生類似車禍
右轉,後方機車倒,而且未碰撞
聽到聲響,我方停車關心
初判表說我方「未注意行車狀況」對方「無」
對方還謊說我方未打方向燈,監視器拍到有打

一審判我方4個月,需賠償對方數十萬
又經過車禍鑑定委員會審議,維持初判
二審一樣4個月,賠償金額是有減少,一樣數十萬

打了約2年官司,我認為檢察官和法官
在汽車和機車的車禍,都會較偏袒受傷者
我方只好賠償對方,並求得緩刑

因你父親的過世,你要繼承賠償
只能看審判法官的個人思維了⋯⋯
peggydoggy
你有後行車記錄器嗎?有的話應該會好一點?
jiahsien
在台灣死者為大,傷者為重~管你是否遵守法規,只要有人受傷就會拿刑法逼你(過失傷害)
關門關的不夠緊讓騎士有機可乘.

但騎士猴急什麼? 然後超車不是規定從左邊超?

80 公尺還能撞上, 沒看到前車打方向燈? 機車為何不跟在後面或從左邊超?

我是法官就判無責. 無奈台灣一堆不食人間煙火的恐龍法官, ㄧ堆判決已經積非成是

讓我想起矛盾的故事
矛盾的由來出自《韓非子》:有個楚國人在市集上賣矛和盾。他誇讚自己的盾說:「我這面盾非常堅固,任何鋒利的東西都刺不破它。」又誇讚他的矛說:「我這支矛是最鋒利的,沒有什麼東西是它不能刺破。」
問題是:如果用這矛刺這盾,那將是如何的結果?

機車右側超車是違規,汽車合法右轉,結果撞上違規但路權 直行>右轉 的機車,
這帳如何算??

我們相信政府的法規,法規說右側超車不合法,所以不應右側會有車來超車,結果出事了,政府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哈哈,現在只有鬼才相信政府吧!

台灣這麼多違規,恐龍法官判決是助長的因素,法>理>情,還是情>理>法,那些判例很多是混來混去,反正薪水照領最重要
jiahsien
正確來說,法官也是台灣人~~~~台灣人很講求人情味,死者為大傷者為重,沒受傷的就是次等公民,管你有沒有遵守法規
大林大 wrote:
都會較偏袒受傷者

應該強制法官上任前要看「大陸電影:第二十條」,看20遍才能宣誓就職

不對就是不對,較偏袒受傷者是何意,沒讀法,沒畢業
右側超車.已經沒有路權了
找個精光的律師跟他耗
讓他知道亂飆愛鑽的下場就是死路一條
換成你騎機車右轉~右後方有汽車亂超車把機車撞死
難道也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機車死有餘辜嗎?~笑死
初判結果不一定是正確~很多都馬是同情死傷者而已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確實不適用同一車道, 同一車道是前後車關係
但看了提供影片, 雖看不出機車車速
令尊(汽車)確實要轉彎時速度沒有放慢且注意後方
車鑑這樣的結果並不意外
這樣說吧
雖然令尊有打方向燈, 但轉彎的地點不是路口而是路邊的停車場
問題重點在這裡
後方機車會認為令尊是前方的路口才要轉彎
所以它想在到路口前先右方超車令尊, 但沒想到令尊在停車場入口"直接"右轉
故變成是令尊疏於注意是主因過失較大, 對方是次因
你們可以爭機車右側超車是違規
不過個人認為比例大小可能不會逆轉, 一樣令尊肇責較大
車鑑也說對方是次因那令尊就不會是全責
如何打贏官司其實就是說服法官讓法理站在自己這邊
只是樓主都已經打了兩年官司了還來問網友?
應該是先問律師意見吧?
是律師在幫你打官司, 不是網友
如果現在的律師不行, 早點換人比較好
sophiaa602
了解,謝謝提供意見。因為目前要打民事的第一庭,之前詢問過的律師每個人講法都不同,所以想來詢問網友的意見來決定要請的律師跟調解庭出的金額。
二百萬?唬爛啦!跟他上法院,這案子不可能這麼多錢,跟這種車禍垃圾好好講道理。
該處骨折並非不可恢復的永久殘障,求償那麼多毫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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