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路邊臨時停車,自私的傢伙(台北市士林區福國路,福國路15巷)113年10月23日09:00~09:30

臨時停車停在車道上

臨時停車停在車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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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啊 在這講 有用嗎?
Gabriellin
檢舉恐怕要針對它車持續性、針對性逼車才會成立
arthur7110
自從偉大的賴皮寮要求交通部廢材檢討後。這樣誇張違規停停車已經無法檢舉了,現在全台都可以肆無忌憚的快樂違規停車了
這車都已經沒殘值了,亂停是會怕你喔。
KOSMO-485531
放上來讓更多人看到
allenhuang1971
比腳踏車還便宜
有時間現場照相,有時間上來該該叫,沒時間叫警察?
迷你小棕熊
通報警察>警察收到通報>看看YT>聊聊天>看看新聞>看看IG>大個便>糾同事要不要去買飲料>開警車出門>到達現場>回報違規車輛已離開
allenhuang1971
條子在等抓2輪 4輪會裝死
所以你在那看了半小時?
如果9:03就報警, 9:30警察還不到, 可以罵死蔣市長阿!!
KOSMO-485531
你敢保證他不會突然開走喔~
allenhuang1971
條子柿子挑軟的吃 違停在警局門口都裝做沒看到了
foster_yen wrote:
有時間現場照相,有時...(恕刪)
你行~你來~不要只出雞歸嘴
foster_yen
抱歉,我沒住在士林,沒有那麼多美國時間,沒辦法幫你! [XD]
Motor123 wrote:
檢舉啊 在這講 有用...(恕刪)
檢舉規矩多如牛毛~你行你去呀
Motor123
照片你放的 自己不去google法條 來這要討啥 試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 你自己連試都懶 那講講而已
這種的應該直接吊銷駕照吧....
違停就算了,好歹也緊臨路邊,旁邊大到一台小型車都過的去
技術差到這樣的程度,讓這種人開車上就是對交通嚴重的傷害了
safakasa
沒駕照也是開身分證阿...
ccs911
沒駕照上路又不會怎樣
呵,看到只能小小嘆氣,現在臨停是不能檢舉的(除非停在人行道),放下吧,世道如此。
KOSMO-485531
原來如此~這種情形不能檢舉~那只好公布照片讓更多人看到囉~
Taiwan Nice
對於這種毫不考慮其他用路人的駕駛,變相以43.1.4(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檢舉看看,搞不好可以過,畢竟符合在車道中暫停的定義。
違停不能檢舉了啦
但是我賭這種阿北,你檢舉他他頂多不繳罰單而已,應該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前幾天武嶺也有一台租賃車,也是直接幹在路中間,這應該會慢慢成為台灣常態
KOSMO-485531
是的~無賴不要臉它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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