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四輪敗類,知道在台灣開車撞人殺人是最輕的罪,又可以抒發心情


01四輪大爺快找個紅牌重機騎士拿球棒沿街砸車的影片平衡一下

文章關鍵字
等他看到刑事訴訟裁決的刑期,以及民事訴訟裁決的帳單後
心情應該會更差
allenhuang1971
判個7000萬交保
Prada1024
台灣過失傷害是能判多久,這種頂多6個月吧. 台灣本來就犯罪天堂. 至於民事. 二手一攤黨表示無感
敗類不分車種,垃圾不分輪數。
allenhuang1971
四輪垃圾都死別人
npnpnp1979
這垃圾 就該送去 焚化廠 燒了
索利歐
也是八九常開的車種
以前啦
葉梓楓
真5
junsport1983
8+9以前沒幹詐騙那麼落魄哦?
無辜的受害者們。
你們去找哪一個政黨讓死刑淪為虛設,讓罪犯可以肆意傷害它人者算帳吧!

因為在( 上行下效 )之下。我們的社會與價值觀念,是幫加害者找理由,
二次或三次,再加害於受難者身上 ?
shu601018 wrote:
敗類不分車種...(恕刪)


騎車會因為心情不好撞別台機車或汽車出氣嗎?不會嘛!因為自己也會痛嘛!
最好是不分車種啦
wete
會,撞人就好。看過新聞的是沿路拿球棒亂打亂砸,或者亂丟東西,石頭或鞭炮。
allenhuang1971
2輪死自己 4輪死別人
這種沒錢賠擺爛的機率很高…機車騎士真是倒霉
安啦~這哪有比重機上國道還嚴重?
大驚小怪。
STYLE1121
確實,開車傷害別人宛如日常小失誤,騎車上國道,哇操!全線紅斑馬追擊,立即攔下,千萬別讓他跑了
allenhuang1971
四輪逆向上國道都無所謂了
相信會沒事的

台灣司法最保護加害人了

就算它沒錢

也不能拿它怎樣





之前拿刀隨意殺人的

也沒啥事
不用想那麼多
『影/選在鄭捷10周年犯案!中捷隨機砍人 洪男殺人未遂今判10年』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