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議員批檢舉魔人亂象 警察局長:輕率開單申訴成功會懲處

竹縣議員批檢舉魔人亂象 警察局長:輕率開單申訴成功會懲處
2025-06-02 17:08 聯合報/ 記者
郭政芬/新竹即時報導


新竹縣議員縣議員何建樺今天在議會質詢時,針對報廢車輛移除困難、檢舉達人引發的不合理罰單以及執法態度等問題,要求相關單位加速改善,他指出民眾收到罰單後,特別是長輩,難以完成繁瑣的網路申訴手續。對此,縣警察局長宣介慈表示,若有屢次開單遭申訴成功,這類不認真工作,損機關形象,使警察工作打折扣,則會有行政懲處。


何建樺今天指出,部分檢舉案例不合理,有民眾在收到罰單後,卻因不熟悉申訴程序而無法有效維權,尤其是長輩,更難以完成繁瑣的網路申訴手續。他強調,警察局應優化為民服務,提供更清楚的申訴指引,甚至協助長者完成申訴流程。此外,他也要求對於屢次開罰單卻遭申訴成功的案件,應檢討相關執法人員的執法態度與準確性。


新竹縣警察局長宣介慈回應表示,員警收到檢舉,是要先審查相關的資料,必須要符合違規態樣才能開單,警察局會針對議員建議改善申訴的SOP,以符合鄉親的需求。針對檢舉達人2小時內重複檢舉會嚴格篩選,濫控濫訴部分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辦理。警察局內部也會立即檢討為民服務的態度,若有屢次開單遭申訴成功,這類不認真工作,損機關形象,使警察工作打折扣,則會有行政懲處。


新竹縣長楊文科也說,對於檢舉達人引發的執法問題,他認為警察局應更加審慎,避免因未經核實的檢舉而影響民眾權益,並承諾推動簡易申訴SOP。


何建樺還指出,湖口街道上報廢車輛隨處可見,長期占用道路,不僅影響市容,更妨礙交通秩序。然而,移除這些車輛的效率卻不盡理想。他分析原因,包括報廢車輛未停放於道路上導致無法清除、報廢標準模糊、警察局未建立後續處理機制,以及拖吊場地已滿無法再新增車輛。他要求環保局、警察局應重視報廢車輛問題,協調單一窗口給鄉鎮公所清潔隊,盡速移除廢棄車輛。


對此,環保局長蕭宏杰表示,縣府已委託廢棄車輛回收業進行拖吊和保管作業,目前並未出現拖吊場地不足或超期未處理情況。截至5月9日,已查報880輛報廢車輛,其中225輛符合廢棄標準,包括已拖吊123輛、車主自行移置66輛、已安排拖吊27輛,剩餘9輛尚未期滿,將持續強化作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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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行政懲處會是什麼?
打手心嗎?還是罰站?

另外,亂檢舉的"檢舉魔人"是否該一併處裡呢
我沒看錯吧!
針對亂檢舉的人要懲處警察
這樣是要逼迫給誰看啊
蠻....有想法的呀
呵呵
stoak wrote:
另外,亂檢舉的"檢舉魔人"是否該一併處裡呢


檢舉歸檢舉,民眾認為有違規行為的都可以檢舉,但最後開單的還是警察啊!到底是要處理檢舉魔人什麼!

只有故意引人違規,再來檢舉別人的這種魔人,才是會引發民怨吧!
輕率不舉的比較多吧

新竹特別嚴重
全路段鷹眼抓違規
紅線停車 . 併排停車 . 路角停車
通通都無所遁形
葉梓楓
真5
【輕率開單】
想不到警察還會被釘這一條,工作真難!這個議員有意思,一下子檢討報廢車移置問題,一下子說民眾檢舉問題,又探討「執法態度」,意念跳躍的情況相當嚴重
因為民眾檢舉反讓警察被懲處
警察難做人
全面取消讓民眾打小報告,假正義的行為才是王道
警察執法權本來就不該丟給民眾,讓檢舉人有權無責
你看, 警察不舉發, 檢舉魔幹幹叫, 到處投書市長信箱、警察局長....,
結果舉發了, 又怪你輕率開單, 警察還會被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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