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事情大概是這樣
我騎機車在竹北文山路亞東段往西,在與文華路的路口要左轉
因為原本在外車道,無法左轉想偷雞先到路邊等左轉燈亮起在左轉
亮起後確認沒有後車後(應該是死角)左轉想進入文華路,被後車撞到
人有受傷,但無大礙。
文華路上只有文華路向文山路的但側紅綠燈但是沒有對著文山路的紅綠燈。
目前已經事發四個月了,還沒收到罰單但是初判表上面寫我闖紅燈。
請問是初判表有寫錯還是忘記開罰?

個人積分:0分
文章編號:92213997
文章段落
有兩種
1.警察當場舉發
2.民眾檢舉
罰單的製作來源
並沒有"初判表" . 這一個來源
你當然不會收到罰單
初判表.目的是.做出一個.事故的文字圖示參考.讓雙方論肇責.後續的賠償.民刑攻防的參考
並不是以此為依據而去製作罰單的
而且.初判表.也有可能被推翻.(交通事故鑑定)
. wrote:
初判表上面寫闖紅燈,但是沒有收到罰單
本魯 不負責任 猜測 您 問這個 的目的
大約是
既然 您 沒有收到 闖紅燈 罰單
您想 著墨在 這個 初判表 是無效的
那 本魯 的 意見是::
別傻了!!!
初判表 跟 罰單的製作 是 毫無關聯的
您 就別 幻想 硬ㄠ了
您 如果 對於 初判表 不服氣
就要 自己去找 新的事證 (或.申請交通事故鑑定) 去證明 初判表 是錯誤的
而不是 糾結在 沒有收到罰單


專業老司機 +5

老司機5。我剛剛打專業老司木幾,留言竟然消失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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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92214581
況且~警察並非現場直擊或有民眾錄影拍照檢舉,否則不是誰說闖紅燈就是闖紅燈
車禍筆錄當然是以雙方口述為主,除非有行車紀錄器
我個人撞一台闖紅燈的轎車,筆錄也這樣寫(18年前行車紀錄器還不盛行)
到了上法院檢察官就說送監理所做車禍鑑定
鑑定委員直接問我,有影像嗎?
靠~被警察騙了
警察在車禍當下做筆錄時跟闖紅燈的車主說:闖紅燈就闖紅燈還辯解這麼多
最後~初判和筆錄都寫闖紅燈,卻因為沒影像佐證,結果不起訴對方
我骨折變沒人賠.....連修車也我自己花錢!!!
所以~車禍後一定要"自己"去保留影像
否則沒圖沒影像,警察初判試同垃圾!!!
所以樓主只要確保對方沒影像,你之後上法院可以否認或用其他藉口說沒有闖紅燈
確定沒影像後,這樣就不用賠對方了
以上是我車禍後向一個詐欺犯學的!!!
也是我的血淚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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