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電車前輩們好
想先詢問各位家裡採用EMS專設一戶的前輩朋友們,您們的社區每度電價是多少呢?拜託分享給我🙏
小弟的情況是建商交屋已建置好線槽、專用迴路和EMS
那在社區都沒花到什麼成本的情況下,每度電訂價應是多少呢?
小弟的看法是:
1. EMS與線槽為建商責任,交屋時已設置完畢,住戶並無額外分攤這類公設設施的成本
2. EMS專設電表只用於車位充電,不計入社區其他公共用電總契約量
EMS充電不會升高全社區其他設施(如照明、電梯)的用電契約級距,避免社區公電因電動車充電被動提高總用電成本。
3. 車主個別安裝充電樁,包含樁體與拉線等費用,皆由使用者個別負擔,並非全社區平均分攤。
結論:社區每度電收費僅應為「台電的時間電價+EMS系統商服務費+社區管理費」,社區部分到底應該每度電加多少管理費才合理呢?
想知道各位新大樓的離尖峰時間,個別是每度多少呢?
看到有些社區決議電價都獅子大開口,不清楚正常社區行情應是多少?
還請各位前輩不吝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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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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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收費有分兩種費用:一是契約容量 (基本電費)、二是流動電費。契約容量可以把它想成是手機月租費,但不能折抵通話費。流動電費即是按用量計算的通話費。 EMS 牽了獨立電表,就會有與社區公電分開計費的契約容量 (基本電費) 與流動電費。
雖然 EMS 充多少付多少,一度一度的算;但其實它把基本電費的成本分擔也算進去了。基本電費即使本期社區一度電都沒有用到,台電還是會跟你照收不會減免。而一般我們在講台電一度電多少錢時,是沒有把契約容量的基本電費計算進去的。當廠商一起算進來計算成本的時候,自然就會覺得怎麼社區的 EMS 比較貴。
另外,有些社區是有設置公共的充電車位;公設車位的產權通常是全體區權人。那此時就會牽扯到使用公用車位是否有利於全體區權人的問題。為什麼公用車位要免費提供給有電動車的車主使用?是否圖利車主?因為常理下,使用公用車位本來就要收費,包含了車位租金及車位管理費。所以若社區提供了公用充電車位的場地使用成本也會計入 EMS 每度的收費裡。
其它如充電樁的位置 (有的社區是在自己的車格裡) 及佈線,也是都會使用到公設 (牆面、管道間、天花板輕鋼架等)。只要用到公設,全體區權人的利益就要算進來。就算這屆區權人大家好麻吉說算了不用收,但改天新購戶就會把大家一起告上法院;所以社區要收多少利益、怎麼收最好都寫下來算進去,不能沒有。
感謝詳細分享,我的狀況比較單純,是建商都建置好線槽和ems ,比較不會有衍生出佔用公共空間的問題。只是訂價部分不太清楚,怕是遇到亂搞的管委會
不想被搞的唯一解就是積極參加區權會、管委會,親自監督執行;別渴望他人會保護你個人利益。政治就是與他人之間的溝通、折衝、妥協、合作,只有欲將剝削你的人才會跟你說政治很髒別碰。
致命涼 wrote:
公設是人去就可以使用
充電設備不是車去就可以用
必須要有‘電動車’
只要大樓不『禁止』使用充電設備,那充電設備基本上算是『公設』
不然,
我住店面,不用電梯,我不付電梯電費
我不住頂樓,頂樓漏水、隔熱和我無關,我不付這筆費用
沒車位的,我不進地下室,地下室的電燈電費我不付
大家都這樣想,大樓的管理就廢了。
但,現階段,充電設備確實只有少數人用,而且一但出事,沒完沒了。
(新竹晴空匯就是個例子,且不會是最後一個)
EMS 需要管理,需要維護,使用者付費,收費要高點,專款專用,為日後設備損壞做儲備。
除非樓有 1/2 甚至 2/3 的住戶都用電車,那充電設備才有被多數人視為『公設』的空間。
是啊 您的說法也是有道理的 以及如果後續真的因為愈漸多人使用充電設備,又決議成公共基金來維修保養,降低每度電價,這樣前面的人是都吃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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