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次不是撞到水溝蓋的摩托車,
是我騎車減速要停等紅燈時被後車撞

當下我右腿就無法行走,被救護車載走,
急診當天醫師確認x光沒骨折,
其他皮肉傷就算了
一週後MRI確認右膝前十字韌帶斷裂、左右副韌帶撕裂,
11月初自體移植重建手術,剛出院,
現在腳都還不能彎,
等回診醫師判斷開放凹角度復健

對方問我何時要談和解,
我是先回覆等初判表下來,
復健穩定了再來談和解。
但醫師告知我至少要1個月才能脫離拐杖,
2-3個月才能脫離支架,復健要3-6個月,
感覺好像會壓縮到調解跟提告的時間。
對方剛滿18歲只有強制險,
似乎以為醫藥費強制險會全出,
只打算出修車費談和解,我該先跟他說明嗎?
目前損失:
修車5000
摔爆的行車記錄器2000
S8手錶錶面刮花(還沒估價)
手術費120000
12月機票取消14000
工作損失累積1個月(底薪5萬計算)
其他門診跟後續復健費…
如果我1月可以恢復上班,
感覺包含強制險也要超過30萬了,
這樣計算是否合理?
還有什麼事我要注意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