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左轉,摩托摔車衝入輪下,騎士搶救20天不治


花蓮吉安自立路北昌一街15巷
2025.10.31
左邊的超車指示燈亮起,

我按照指示從左邊超車,有錯嗎?

吱吱
sunland
雀食,打錯超車指示燈,四輪大爺全責
Ja100cky
+5 吱吱
吱吱

一定是直行路權無敵 一定要堅持路權

各位眼睛有認證過測速嗎 絕對不能說速度快

可惜 太晚人車分離 失敗扣分

管你甚麼同車道前後車 直行還是無敵啦

一定是4輪的錯 一定是左轉的錯

4輪被撞到還繼續向前開 是反應太慢還是故意?


一路火花帶閃電 至少 .. 最後很精彩
機車 已經 率先 人車分離了
所以 這案
不是 轉彎車 未禮讓 直行車
而是
轉彎車 未禮讓 直行"人"
buzzbee
四輪總是全責,這是01鐵律,諸君要認命,吱吱
Ja100cky
本來還想說飛人不是在地行人,仔細一看 他真先在地上[嚇到吃手手]
jxv wrote:
花蓮吉安自立...(恕刪)

台灣騎摩托車真的是命很廉價

一點都不可憐

騎士怕撞下去要賠錢,所以把車壓倒自摔、人車分離,

如果直直撞下去,可能還不會喪命。



我30年前有次在車陣中鑽車縫,

接近一台公車後保桿時,公車前方竄出一台聯結車,

(因為塞車,所以公車保持空間,讓聯結車左轉)

煞車滑行近十公尺還停不下來,才把車故意壓倒,

但手還緊握把手,沒有人車分離。
ur83friend_1
公車前方竄出一台聯結車.....(清楚的讓大家知道什麼是避重就輕的說法)
Ja100cky
該案直接撞上去,不是直接插進車裡面, 就是轉圈圈飛人, 基本上都活不了,不是內臟破裂就是頸椎/脊椎斷裂
路口不要超車,下輩子記得吧。
看來是想從左邊超車,但前車就是要左轉,偏偏又鑽車底被輾過,死定了
撞擊點

機車也逆向了

不無辜
A辣愛怕跑
good~5
這車禍,若機車沒超速,應不致於死亡。
這就是我常說的,十次重大車禍九次快

重大車禍的公式:一個三寶+一個超速

常有人說,車禍與速度沒有關係,那是因為沒有車禍當下時速的鐵證,肇事原因只能是不當轉彎或未注意前方路況等等可以明確的。
sagat
超速不是肇事主因 ,吱吱
a1337
十次車禍九次快,一次因為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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