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台中市南屯忠勇路口停紅燈,綠燈左轉嶺東南路被開未依號誌行駛,申訴後由該分局自行審核硬說開單沒錯,
但是,該路口的告示牌於2024.10撤掉,僅留機車停等區後方兩根電線桿遠處的一支告示牌,停紅燈時根本無從看起,
請問各先進,這樣行政訴訟勝率高嗎?
附上google街景與現況照
現況
未二段式左轉行政訴訟?
往年街景

未二段式左轉行政訴訟?

未二段式左轉行政訴訟?

看看這支告示牌離停等區多遠,明明2022年原本的告示牌引導更明確
未二段式左轉行政訴訟?
從以前的機車停等區就劃設在內外側車道了,結果是機慢車兩段式左轉?這標線和標誌根本胡亂規劃。
尼祿3351
對,停等區應該只能劃一車道才對呀…
你這個絕對不會過的,只要有待轉告示牌,不管他在紅綠燈上還是路口電線桿還是現在的50公尺外都算是有標示,現行規定就是一定要待轉。
而且這往後移應該也是有人去反應,已經到路口要轉了才看到待轉牌需要待轉,這樣要切到外側會和外側直行車流交織,應該要提前告知。所以也沒辦法說設在哪邊是錯的,但路口(或紅綠燈上)和提前標示都有肯定比較沒爭議。
尼祿3351
但是正常情況下都是掛路口,第一次看到掛背後坑人的==
你已自證有標示了...
另外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5條1項3款你也是有機會中"未二段式左轉"。
尼祿3351
有標示,但不明確呀
看起來是三岔路口
樓主要轉的那個路口,有畫兩段式的機車待轉區,就一個待轉框後面沒有馬路
路口該怎麼走應該算明示了
尼祿3351
現行法令已修改為告示牌為主,現在是告示牌太遠==不然我都停紅燈在看了何必左轉?
申訴看看! 有時不同承辦人員會有不同的想法! 機率不大就是了。(默哀)

我之前在一個小路口, 是一個左轉是單行道巷子的路口, 我在雙線道內側喵到路口要待轉的牌子已經來不及往外,所以繼續直騎, 想說前面是大路口那一定是要待轉。騎到路口外車道,案! 這路口機車直接左轉無待轉格。 林老師冽!
尼祿3351
申訴沒過,第四分局球員兼裁判,才想說要行政訴訟
申訴應該不會過
請樓主直接提行政訴訟
記得回來更新
尼祿3351 wrote:
請問各先進,這樣行政訴訟勝率高嗎?

申訴無效 確定駁回!

這麼明顯標示牌,看不見就是你自己的問題了!


hpvs19
無號誌路口要二段左轉?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尼祿3351
我是靠左側車道,停紅燈,根本不會看到那根告示牌,路口無告示牌就不合理呀==不然就內側劃禁行機車
什麼破爛規劃,機車停等區都畫到內車道了這個路口還需要待轉

難道靠內側的機車看到待轉牌之後 要左轉的還要往外切跟直行車造成車流交織

只為了待轉?

我是覺得寧願繳罰單也不用配合在這種地方待個姬芭轉

免得遇到01反串魔人躺在待轉區裡跟你吱吱叫
han888
跟你一樣看法 +5
尼祿3351
我也覺得很無辜,內側沒有禁行機車,而我還是停紅燈看了沒有牌子才綠燈左轉
用再多的街景圖照片也比不上罰單照片上顯示的告示牌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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