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有穿防彈背心! 警民合作壓制嫌犯

違規固然不對,但事出必有因

這位民眾因為抓扒子檢舉,一個月被開單兩次,後來又被員警再開單一次
一個月被開三次罰單,有些人當然會情緒失控


早就說過政府應該取消這種讓檢舉人有權無責的政策
自由民主國家本來就會對這種將執法權力下放給民眾的作法,斥之以鼻。
畢竟行為上就是抓扒子,政府公開鼓勵與支持抓扒子的行為好像不太對吧?
又不是在戰爭時期抓匪諜



傷害民眾彼此的信任度,增加社會暴戾之氣
再說,更可能因為被檢舉心理忿忿不平,遷怒於其他民眾或是公務人員,
使得他人受傷害, 何必呢?




就讓檢舉人負擔檢舉失敗的罰金,與背上惡意製造陷阱再檢舉違規者的刑責
這樣才會符合比例原則
如此一來可以避免濫用權利




再來應該是逐步取消民眾檢舉制度吧,如此才是回到正確的軌道 !
讓公權力回歸到警察身上

也使得群眾再度找回對彼此信任與促進社會進步和諧
好嗎?


取消檢舉 本人可以贊成 前提是 警察可以對違規現行犯無責開槍
達 叔
菜叫菜逼巴 我哪邊違規了 你說啊.. 你不會違規嗎? 你希望別人違規就被開槍, 我問你 和你家人如果違規呢? 也是被警察開槍 , 這不就是你要的嗎.. 還是像我說的 只罰別人 不能罰你
達 叔
菜叫菜逼巴 你才沒讀書吧 , 竟然認為你的想法可以被立法, 來打賭啊10年內看你的想法會不會被立法 (我現在就告訴你 癡人說夢) 如果你有讀書, 先去看看憲法 要如何"立法"吧
明明就是警察開交通違規罰單被砍
關民眾什麼鳥事???
venon
+5 垃圾違規慣犯就是噁心
都已經一個月被人檢舉2次了,還要繼續死都要違停,再被警察開一次罰單就失控,這種死都要違停的玻璃心違規仔應該要強制送醫治療,這是心理上的問題。
venon
送醫? 浪費稅金,違規慣犯就去關啦
反裝甲攻堅領導士
huang635555 這樣代駕又可以多一個營業項目了,代駕駛留在車上
停轉角的、紅線的、併排停車佔用車道的,都罰得太輕了!起碼也得要吊銷駕照、車子扣押、罰金50萬起,這樣怕的人才會多一點。
venon
+5罰得太輕
違規仔這麼玻璃心喔??
被抓去關到死最好啦~~
venon
+5抓去關到死
Harvey norman wrote:
違規固然不對,但事出...(恕刪)


樓主在講什麼?把違規、情緒失控合理化?真是開眼界
venon
+5 垃圾 違規慣犯就是噁爛
sunland
跟痘痘先生講邏輯,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民眾檢舉警察開單,台灣鯛:民眾沒有執法權!抗議!(明明是由有執法權的警察開的單)
民眾報案警察到場開單,台灣鯛:禁止民眾檢舉(報警?)WTF!
科技執法開單,台灣鯛:政府搶錢。
所以從頭到尾,違規的人都是對的?
菜叫菜逼巴
為什麼要對違規仔邏輯已死 講邏輯
sniper go
違規還能這樣理直氣壯,台灣愈來愈像一個沒有是非的社會,而且近年來情況愈來愈嚴重。
真是笑死人~我每天開車通勤至少35公里, 稍微回想一下這10幾年來沒被開過一張罰單, 所以一個月被開好幾次罰單是誰的問題?

不然學學對岸, 在每隔幾十米的路燈上就安裝可遙控式鏡頭, 只要違規警察直接取證開單, 這樣愛違規的辣雞應該就沒爭議了吧?!

不過這樣搞估計又有人要靠北政府搶錢啦, 或是什麼侵犯隱私啥鬼的, 反正愛違規的辣雞永遠最會自圓其說!!
venon
+5 垃圾 違規慣犯就是噁爛
knift
huang635555 應該會學華盛頓,拿斧頭砍路燈。
看來.............
樓主常違停囉....

目前違停只有警察能開單
一般民眾無法檢舉
所以3張應該都是警察叔叔開的
venon
+5
眼觀耳聽
不知會不會情緒失控[沒有不敬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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