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血腥,入內請斟酌!(影片噴很大)附上兩篇驚悚指數★★★

poiu124 wrote:
首先,你的推論我也贊...(恕刪)


我想前面網友貼圖算秒數應該只是單純反駁 poiu124 所說「摩托車騎士被汽車越線嚇到」的可能性。


從摔車倒地的角度、以及滑出去的角度來看,對摩托車騎士而言,這想必是一個「右轉急彎」,而且應該是一個盲彎。


由於是個盲彎,加上影片中的訊息,我們可以得知幾件事情..

1. 摩托車的確是失控

2. 摩托車可能有飆車,可能有超速,但以我們一般人來看,十之八九都會同意他是因為超速肇因。

3. 摩托車入彎點錯誤,從上面網友所貼的截圖可以看出這是從內側入彎,而非正確從外側入彎(註),滑倒後朝切線方向飛出。


第一台汽車當發現摩托車衝過來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反應時間上面有網友推論)

但壞也就是壞在這個地方,因為他在那個撞擊的當下是越線的。所以他也必須負責任(過失傷害、過失致死(284,276))


"因為越線本身是違規"


汽車駕駛人當然也可以和摩托車騎士求償汽車車體損毀部份,只是可能要不到錢了。


結論就是,台灣就是醬。以後遇到飆仔要撞妳,請確定自己沒有違規再讓他撞,以免為了釐清肇事責任(比例)勾勾纏半天搞不定。


還有希望大家行車平安,不要在馬路上遇到這種瘋子。


註:從外側入彎是常理,就像紅燈要提早煞車一樣,有些人可能不能理解,但高速情況下,可以線走外內外、外中中、外內中、外內外,隨便..但就是不可能高速還走內內內,(別騙人了又不是軌道車,輪胎沒那麼神),另外他高速過彎走內切入,失控打滑危及他人駕駛這樣也危險駕駛,也有可能被視為公共危險罪起訴。

эта хит !
既然如此
那我只好挑出你所有的爭議點

poiu124 wrote:
不過還有更可憐的..
第二台機車超速,輾過(或失控)所導致翻車...
所以第二台機車的超速是肇事主因...

你錯了...
第二台機車翻車真正原因是駕駛者把腳伸出去
不是輾到東西 也不是超速所致


poiu124 wrote:
而且,不去看連續的影片,只看樓上的幾張照片,更像是白色汽車直接去撞擊第一台機車..
除非白色汽車駕駛可以證明他跨越車道是有正當性,要不然他要負擔的肇事責任可不小。

你又錯了...
從以下合成圖可知 即使汽車跨越雙黃線
仍然機車駕駛衝去撞汽車 並非汽車衝去撞機車


poiu124 wrote:
機車滑到對向車道去撞擊汽車,和汽車轉彎處跨越雙黃線去衝撞打滑車輛,不可以相提並論。

回答與上面相同 即使汽車跨越雙黃線
仍然機車駕駛衝去撞汽車 並非汽車衝去撞機車

poiu124 wrote:
今天如果白色轎車沒有跨越雙黃線,機車打滑去撞到他,他一點肇事責任都沒有...

你還是錯了...
如果機車撞到汽車 結果機車駕駛者重傷(甚至死亡)
汽車駕駛者不需要負擔任何肇事責任才怪.............

台灣的交通事故鑑定往往不會明確指出肇事主因
而常鄉愿地將肇事責任分攤到事故相關人員身上
即使肇事責任大多在對方
但另一方也有義務負擔部分責任

這點跟在高速公路上 有人突然衝向車群 你撞到他 並且死亡相同
即使你在常理上完全沒有錯
但在法律上 你仍然必須負擔某些程度上的責任


poiu124 wrote:
因為機車駕駛到底是什麼原因翻車的,沒有人知道。
影片中也很模糊,沒錯吧!我只能說,這是有可能。
...
再者,目前以影片這證據來說,無法去推論機車駕駛是怎麼翻車的。

從影片可得知 駕駛者與車子是平行(呈現一直線)摔下去的
而第二台機車是 把腳伸出去 造成外頃姿勢 然後才摔車
也就是說 第一台機車的摔法 不可能是第二台機車的摔法(伸出腳)
所以第一台機車駕駛可能摔車的原因只有兩種
不是輪胎打滑 就是磨到車身使得後輪被頂起

既然你認為有其他可能性的摔法
能否請你舉例出來讓大家參考看看有沒有可能性?

poiu124 wrote:
我個人認為,如果機車駕駛是被嚇到,應該是在影片還沒開始前,就被嚇到了。

若是如此 那跟第一台汽車根本毫無關聯
在影片開始之前 第一台汽車根本還沒有跨越雙黃線
純粹是因為第一台機車駕駛者 因心理因素而被嚇到

假設第一台汽車很接近雙黃線 但沒有跨越
而第一台機車駕駛者因此而嚇到 導致摔車
那也是第一台機車駕駛者的問題
但影片第一台汽車後來又好死不死的跨越雙黃線
我想可能是因為這樣 你才認為第一台汽車是肇事主因吧

poiu124 wrote:
但對於這件事情而言,是不是因為機車駕駛看到汽車駕駛跨越雙黃線才嚇到導致事故發生,誰知道?
...
我說的,都只是可能。目前的證據只有這影片。還不太能證明些什麼。
...
至於我還是認為,汽車是主要的肇事因素。

poiu124 wrote:
第一台車跨越雙黃線,是肇事主因。
....
不過,第一次撞擊,已經很明顯白色汽車要負擔較大的責任了。
....
剛剛又重新看了一次,確實第一台汽車要負很大的責任。

既然你說不能夠證明些什麼
那你為何一口咬定第一台汽車為肇事主因?

從你回覆至今 從未發表推論文章
是否能請你發表一下推論文來增加你認為"肇事主因是第一台汽車"的說服力?
否則只是嘴巴說說 不僅是我 我想不少版友也覺得沒有說服力...
這很明顯就機車車速過快越線,沒什麼好說。
不過黑色轎車也有吃對向還肇逃,白色車看起來比較無辜,不過他沒道理移車啊。
既然都打算留下來處理了為何還要破壞現場,這樣更增加事故鑑定的難度了。
再快也要七天才能回家,還是多克制一下黃金右手吧~

※車禍當下可以站起來走動不見得是好事...
天生翹孖管 跑格儀表板 浪花對四鉗 單貳後碟盤  十三吋胎寬 高壓金油管 中置六連桿 三向發電盤 南訓大型重機班116期
非常常見的~第一台機車速度過快+高估車輛傾角~low side出去就噴到對向車道去了~

常跑平溪陽金五指山的都知道....幾乎每個禮拜假日都會有很多這種小飆飆入彎太快噴到對面車道去...

這種人大多都是在都市裡面直線S型鑽車一條龍那種~遇到稍有難度的彎就要"噗哩斯.歐醫歐醫"了~
關於第三部影片可以用少林足球的片段來當旁白!!

星:看看那個飆仔~

達:飆仔又怎樣,我是個讀書人...

星:不是啦,你看你看你看~~~

砰砰砰!!

星、達:YA~~

JIN ﹟雪碧 wrote:
既然如此
那我只好挑...(恕刪)


我的電腦沒有辦法從畫面截圖,只好用敘述的表達。

針對你的問題,我先這樣回答。
首先,第二台車是怎麼摔車的,我無法評論。
我是認為有可能第二台機車是超速導致反應不及摔車。
你說的也有可能,這點我承認。

針對第一台機車,我還是認為汽車所佔的比例比較高。
畫面一開始機車還沒出現時,汽車就已經有跨越車道的意圖。
如果汽車在跨越車道時,就已經知道對象有來車。一般的常識而言,彎道雙黃線跨越車道,遇到對向來車時,將有可能發生事故。而從影片中可知,汽車知道對象有來車時,依舊沒有閃避的行為。

從這邊就可以推論,汽車駕駛明知有發生事故的可能,卻沒有閃避的行為。
嚴重一點可以說此行為符合『不確定性故意、間接故意』以故意論。
輕一點就是『確性自身可以閃避避免發生而發生』,以過失論。
而且,這路段如果是山路,轉彎道又跨越雙黃線,也可以構成危險駕駛。

再者,從你貼的第二張圖片,我也可以做成這樣的解釋。
如果第一台汽車沒有跨越雙黃線時,位置是在他自己車道的中間處,更極端點,是位於偏外側的位置。
自己想想看看,如果他自己是在中間處,就算被撞擊,也有可能只是撞到尾部。
如果是在外側,搞不好汽車駕駛剛好閃避,根本就不會有第一次撞擊的事件發生。

所以我認為就撞擊的事件而言,第一台汽車為肇事主因沒錯。


第一台機車雖然打滑,發生事故,但就於汽車駕駛人而言,應盡量避免接續撞擊的可能性,並且進行閃避的動作。但汽車駕駛所違法的駕駛行為,導致接續撞擊的事件發生。從主從因素來說,汽車駕駛人的行為不論其他因素為何,都有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所以我可以推論,汽車駕駛人的肇事主要因素是最高的。

我所說的觀念是,不論機車有無打滑,汽車駕駛人的行為都有發生與對象機車撞擊事故的可能。所以我才說,撞擊的事件與機車打滑與否應該是要分開來看的。


但我還是很希望,如果這次事故有法院的判決書,可以讓我看看。

poiu124 wrote:
我的電腦沒有辦法從畫...(恕刪)

那台車只是跨過雙黃線, 佔用對向車道不到1/5
被說成殺人兇手...無限上綱不過如此

除了機車駕駛速度太快導致反應不及
自己驚慌失措犁田以外
實在看不出"汽車要負多數責任"的理由

道路法規有明文
無速限標示的道路, 市區不可超過xx, 鄉鎮郊區不可超過xx
以經驗來說, 這條看似山路的道路, 有可能開放速限到60KMH嗎??

人車可以這樣噴, 沒騎個7~80是辦不到的

有影片為證
機車超速失控在先

就算銀汽車不超過雙黃線, 一樣會遭波及
銀汽車被機車砸到, 黑汽車被飛人撞到
第二台機車一樣閃避不及犁田車撞黑汽車

搞清楚因果關係
不要抓小辮子...這樣思考很沒格局
我不想當男子漢, 我只想要我的小毛毯

b70411 wrote:
我很好奇的事…
第一台車,


為什麼他被飆仔撞到後要開雨刷?

是不是要把玻璃上的血掃掉?

第二段影片也是…撞擊後會雨刷開啟

這個是新功能嗎????
類似安全氣囊的原理?



第一段影片,注意看一下是駕駛人有嚇到,所以方向盤向右打..
應該是這樣去動到雨刷開關..

我也曾經在打方向盤的時候不小心動到雨刷開關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