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8/26下午約2點多在台北光復橋上的肇事逃逸車禍(我有錄到了影片)

發揮公德心,努力杜絕飆車族危害

現在手機幾乎都有數位相機功能,
只要記得關閉照相喀擦音(有的無法關閉)+關上閃光燈+注意自身安全,
檢舉改裝機車,寄到縣市政府首長信箱,就會有專人處理。
假如合法,警察就會回信告知檢舉者,也不會對改裝族有傷害。
假如非法,警察就會寄罰單告知改裝族。
如此一來可以杜絕飆車族橫行,減少社會危害。
本人檢舉的方式有三個,未來將在這一個板面告知進度,希望大家努力參與。
第一個方法,用最高畫素照相或是攝影,在遠處飆車族不易發現,可以維護人身安全。
第二個方法,在公車計程車或是私家轎車上拍照,記得關上閃光燈。
第三個方法,假裝用羨慕眼神,說希望男友(或自己)也買一輛,對方一定會驕傲說有改裝,就說那我拍照給我男友(或改裝廠)看好了,對方一定會答應。
上述三個方法都要拍到車牌喔,努力檢舉,杜絕飆車族橫行,減少社會危害。

另外請參考這一篇文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944061&last=14572191 ,某些族群不但傷害路人也傷害同樣的機車騎士,更在路上隨意蛇行也傷害了汽車駕駛人,真的是全民公敵。要改又沒錢完全改好,就會變成這副德性。大家努力上所屬縣市政府檢舉,本人最近很閑的時候,也會依照內文敘述寄到縣市長信箱檢舉。難怪一些半瓶水的改裝族皮膚特別差,原來是有板大說的這種現象,非機車族的我之前根本不知,害人又害己何必呢?


附註:請本著良知以及同胞皆親人的惻隱之心努力檢舉。本人憑著睿智以及國外友人幫忙,會一直堅持下去,就算被停權也在所不惜。本人並沒有所謂的無名相簿,也與這一次檢舉無關,有些網友不當影射目的就是要杜絕本人的檢舉行動。

wigloo wrote:
福特還需要另外拍廣告...(恕刪)

沒有任何廣告比真實案例還有用了!

福特應該請來那位司機
做個正式的訪問

然後給個漂亮的保養優惠
或是007套件大贈送讓他生意更好
逃離了EMC實驗室,換個地方,沒想到還是跑不了無數的量測校正.....
樓主用的是那一個行車紀錄器呢,推薦一下吧?

各位網友大家好:
我是中華電信員工薛榮輝,98年8月26日(星期三)下午二時許,本人駕駛車號(HN-0493)工程車由台北往板橋,行經光復橋時,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擦撞機車騎士,下光復橋後,經善心計程車司機告知發生車禍後,立即迴轉奔向西園醫院協助處理,並在員警作證下與摩托車騎士完成賠償和解 (詳見98年8月26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交通分隊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編號C6105956)。
在此特別感謝熱心的計程車司機大哥,由於他的告知,使我能及時處理,彌補疏忽。有關此事,本人實非肇事逃逸,尚請各位見諒。

當事人 薛榮輝 敬上98.8.28
捫心自問,真的完全不知道嗎?神經這麼大條可以請你不要外出嗎?

薛榮輝 wrote:
各位網友大家好:我是...(恕刪)


看了熱血沸騰,

現在的社會就是缺少樓主這樣的人,

樓主大以及小黃大小弟在此給你們拍拍手。
現在除了很少遇到這麼熱心的版大外

也很少遇到這麼熱心的計程車司機大哥了

前陣子自己才遇到惡霸計程車,先睹我車燃後作勢要砸車

害我對計程車的印象很差

不過看了版大這篇,真的還是有好的....只是數量非常少

大大跟計程車大哥得此舉真得很讓人敬佩和讚賞
I'm YUBOY

今天中午新聞有報出耶
計程車司機真的很富正義感

至於薛先生
去調內勤好了
你開車很危險
薛榮輝先生在第一時間就與受害當事人賠償和解,應該也是整起事件不幸中之大幸了。
下次開車請更謹慎小心一點吧!
平常騎台北忠孝橋有分汽車與機車道
偶爾騎上不分汽機車道的橋面總會擔心~
後方車輛萬一如過硬擠過來根本無法察覺
尤其是橋上有"小彎道:最危險! 往往變成高速彎!
駕駛人常常就直接彎過去~
一發現偏移車道過大又加大方向盤的角度
造成"關門"的結果! 這是賽車手的招式耶!

對於安份守己的騎士是很危險的!!
何況片中騎士還只是個女生
現在我都不准女友騎車避免危險

說我霸道?! 不~~ 是太擔心她
我觀察過3年她騎車下來
假設一年365天扣掉假日剩下269天(假日天數=12*8)

加上她一年約發生3次危險
幸好都是緊急煞車自己受點皮肉傷
所以自己發生危險的機率是1.115%

機率很小嘛~~~ 錯~ 這還不含別人對她肇事的機率!
最後~ 怕她騎車上班只好把她娶回家
早上我開車送她上班~~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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