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摩托車過馬路未依照機車兩段式左轉有沒有違規???

lakers3208 wrote:
奇怪法律沒提到的事就...(恕刪)


巷子裡能不能停車,該怎麼停車,是有規定的喔,
麻煩自己去查一下。

規定裡缺乏明確規範,但很明顯不希望你這麼做的事,
你去做了,那就是鑽漏洞。

難道你認為騎車騎在路上,碰到紅綠燈停下來,
然後直接下車用牽的好閃躲兩段式左轉的規定,
是一件正常又合理無比的行為?

如果是,為什麼只有少數人這麼做?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鑽漏洞沒有罰則,因為它是個漏洞,罰不到你,
但是這個行為會反應出你品格的水準。
inoue555 wrote:
是一件正常又合理無比的行為?


說真的
我今天早上就遇到

那騎士還沒熄火咧
那個十字路口是兩邊來車都停
他就直接下車牽過去(應該是趕上班)...
我看到也嚇一跳
就在我過斑馬線的當下,從我面前直接這樣做,
感覺像是騎車過去...因為他小跑步...所以會覺得好像是一個人慢慢的騎出來(因為沒熄火)

是不正常也不合理啦~
但是真的沒有違法違規.......
鵬摶九萬,腰纏十萬,揚州鶴背騎來慣。事間關,景闌珊,黃金不富英雄漢。一片世情天地間。元。喬吉
greg6143 wrote:
是不正常也不合理啦~
但是真的沒有違法.......


所以才說是漏洞囉。

不過要是主管機關宣布,
在馬路上行車,即使下車以人力行進也當作駕駛行為看待,
也就是不適用於行人身分的話,
那或許就有法可罰了。

inoue555 wrote:


巷子裡能不能停車...(恕刪)


有些巷口紅線標示的不清不楚...

但有規定說轉角5公尺是不能停車的吧...

但紅線不及五公尺...那是能不能停...

這跟合不合理正不正常有關係嗎...

大家都知道禁行機車道是個既不正常又不合理的法規...

但他明確規定...被抓了就摸摸鼻子...

但的的確確合法的舉動阿...

你應該也有看過直接騎人行道 斑馬線的吧...

那才是違規...而且是沒品的舉動...

不知道都已經守法用牽的了還被說沒品格...

還有...代轉這個東西...是合理的嗎...

他只是個歧視壓榨機車族的法規而已...





lakers3208 wrote:
有些巷口紅線標示的不清不楚...
但有規定說轉角5公尺是不能停車的吧...
但紅線不及五公尺...那是能不能停...
這跟合不合理正不正常有關係嗎...
大家都知道禁行機車道是個既不正常又不合理的法規...
但他明確規定...被抓了就摸摸鼻子...
但的的確確合法的舉動阿...
你應該也有看過直接騎人行道 斑馬線的吧...
那才是違規...而且是沒品的舉動...
不知道都已經守法用牽的了還被說沒品格...
還有...代轉這個東西...是合理的嗎...
他只是個歧視壓榨機車族的法規而已...


標線不清是施工單位的問題,又不是規定不清。
覺得標線不清,請打電話叫政府單位來畫清楚。

直接騎人行道、斑馬線是不合理,也被禁止的舉動;
今天討論的行為則是不合理,但漏掉了,沒被禁止到的舉動。

為什要制定規則?就是要禁止不合理的行為,
但是規則是人定的,就一定免不了有遺漏。

你要說是「守法用牽的」,在我看來則是「沒違法用牽的」。
沒違法只是因為當初漏了把這條規定寫進去。

如果社會大眾都認為,碰到紅燈就下車用牽的躲掉代轉是很合理的行為,
那為什麼路上只有少部分人這麼做?大多數人不這麼做的理由是什麼?
因為大家都沒你聰明嗎?

沒違法=守法,是個很微妙的論調。
就像有錢人聘會計師用各種巧妙的「合法」手法讓自己少繳稅,
噢,他當然「沒違法」,不過我想也不會有人誇獎他是個「守法」的好公民。

另外,前面就提過了,我也不認為待轉合理,
但是在爭取到規定修改之前,很無奈,規定還是規定。

再說,拿這個行為和待轉相提並論,
意思是你認為這個行為若是被禁止,是和直接左轉被禁止一樣不合理嗎?
也就是,你認為這個行為很合理囉?是這樣嗎?
inoue555 wrote:
沒違法=守法,是個很微妙的論調。...(恕刪)
沒什麼微妙。在「法治」的觀念下,「沒違法」本來就是「守法」。

inoue555 wrote:
就像有錢人聘會計師用各種巧妙的「合法」手法讓自己少繳稅
噢,他當然「沒違法」,不過我想也不會有人誇獎他是個「守法」的好公民。...(恕刪)
沒人誇獎,是道德或社會觀感的問題。談法律就談法律,扯到道德就離題了。這些有錢人可以說是混帳加三級,甚至可以罵他龜兒子王八蛋。但你必須承認他的確是「守法」,雖然你「不爽誇獎他」守法,但無法否認他守法的事實。

inoue555 wrote:
…另外,前面就提過了,我也不認為待轉合理,
但是在爭取到規定修改之前,很無奈,規定還是規定。...(恕刪)
我倒覺得待轉有一定的合理性,禁止慢車道紅燈右轉,才叫不合理。

法律不是萬能的,也不應該什麼都交給法律管。牽車二段式左轉,我就認為不需要動用法律來禁止。的確,牽車二段式左轉不是一個值得鼓勵的行為,但這社會上有太多「不值得鼓勵的行為」,並不是統統都要用法律來管。比方說,「在電梯裡放屁又不承認」這種沒品的行為,大家一定都非常厭惡,需要立法處罰嗎?

另外,牽車二段式左轉,也不一定不合理。如果斑馬線上都沒有人的時候,機士騎士都下來牽車二段式左轉,不但沒妨礙人,還有助於交通順暢哩!
Dave5136 wrote:
沒什麼微妙。在「法治...(恕刪)


我真的可以罵他們龜兒子王八蛋嗎?會被告公然侮辱吧?
Dave5136大,你別害我啊

我認為這是「技術上」和「觀感上」的問題。
技術上來說是守法,觀感上來說大家只會認為是沒違法。

如果大家在觀感上都認為不恰當,而這樣的行為又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那或許就有必要修訂法規將其納入規範。

所謂法律要與時俱進,不就是這麼一回事?

隨地便溺都可以處罰了,要是哪天真的變成大家都隨意在電梯裡放屁,
搞不好真會有人跳出來高喊要修訂法規以空汙法開罰也說不定,
只是要辨識出是誰放的屁會是個大難題

大家能自己節制的事,自然不需動用到法律來規範,
但是當大家愈來愈不節制時,除了修法之外又能如何呢?

人若不自愛,就只會招致愈來愈多強制性的規範出現,
如果台灣人淪落到必須像新加坡那樣大小事都嚴格管制才能有秩序,
這樣的狀況本身就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另外,開放斑馬線沒人的時候牽車,太自由心證了,
到時候還是會發現一堆騎士和行人搶路。
而且,真的要交通順暢,應該是開放機車行駛快車道,
還有嚴格取締主要幹道的路邊違規停車才是。
lakers3208 wrote:
還有...代轉這個東西...是合理的嗎...

他只是個歧視壓榨機車族的法規而已...


待轉.......的確不合理
也誠如你所說,是個壓榨機車族的法規
但是
也因為這條法規的存在,有多少人免於變成車下亡魂
就像安全帽......國外有那個地方是強制要帶安全帽的嗎?
除了競賽或者競技之外,
國外很多地方騎車並不強制你帶安全帽吧!!
但是我當時很感謝陳水扁的這個不合理的『德政』....
因為年輕時有一次.....我騎很快(約80km),
突然有台房車突然在我面前由路邊停車變成大迴轉(離我約20m).....
我緊急煞車....整個左側磨在地上犁田了約5~10m後擋,機車摔到對面車道路邊(四線道)
當時如果沒有全罩式安全帽(陳水扁強制執法後了)的保護.....
我想我的左臉應該完全毀容了
鵬摶九萬,腰纏十萬,揚州鶴背騎來慣。事間關,景闌珊,黃金不富英雄漢。一片世情天地間。元。喬吉
inoue555 wrote:
我真的可以罵他們龜兒子王八蛋嗎?會被告公然侮辱吧?...(恕刪)
誰教你「公然」罵?你可以私底下罵呀!

inoue555 wrote:
…我認為這是「技術上」和「觀感上」的問題。
技術上來說是守法,觀感上來說大家只會認為是沒違法。...(恕刪)
我覺得不能這樣說。是否「守法」或是否「不違法」,都應該從「法律上」來決定而不是從「觀感上」來決定。不能因為你觀感上「只」認為他沒違法,就說他「不守法」。

「觀感」只能判斷「是否喜歡」、「是否合道德」。

inoue555 wrote:
…大家能自己節制的事,自然不需動用到法律來規範,
但是當大家愈來愈不節制時,除了修法之外又能如何呢?...(恕刪)
現在有「大家都不節制,牽機車走斑馬線」嗎?沒有嘛!所以我覺得沒有必要立法。

偶爾有一些人這麼做,假如妨礙到了行人,你可以罵他沒公德心。但我不贊成以「投機取巧」或「鑽法律漏洞」來批評,他明明做的是「法律允許」的事。如果有人做了你看不順眼,但法律沒有禁止的事,你該怪立法院,不該怪人民。

inoue555 wrote:
…開放斑馬線沒人的時候牽車,太自由心證了,
到時候還是會發現一堆騎士和行人搶路。...(恕刪)
開放什麼?現在就沒有禁止,還要開放什麼?現在有一堆騎士和行人搶路嗎?事實上並沒有。

另外,「自由心證」一詞不是這樣用的。法律上有其特殊含義。
inoue555 wrote:
…難道你認為騎車騎在路上,碰到紅綠燈停下來,
然後直接下車用牽的好閃躲兩段式左轉的規定,
是一件正常又合理無比的行為?...(恕刪)
這可不一定喔!如果沒有妨礙到行人,我不認為有什麼不合理。可以節省時間,又不違反規定,這是很理性的舉動。

至於「正常」,我不覺得有什麼重要,有人把車子塗成粉紅色,貼滿Kitty圖案,我也覺得不正常,但我尊重車主的喜好。正常不正常,只是統計上的多與少罷了。「不正常」不表示該禁止或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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