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搶錢出人命 吳育昇提案修法

Prince wrote:
贊成重罰!
最好那些有錢開車違規就叫窮的被罰到脫褲。
恕刪)


可參考國外處罰方式
依痛苦指數來定訂罰款金額

甲 一個月收入三萬元 違規罰款1200元
乙 一個月收入九萬元 違規罰款3600元

真好笑的一個修法提案,
該委員以及各位"反派論述"者,
到底知不知道畫紅線跟黃線的意義在哪?
考完駕照就忘了?
還是駕照是拿雞腿便當去換的?

某個時段就不拖吊,
這就已經不合理了,
現在還要用這個手段來博取民眾支持,
實在是太可悲了。

十大民怨又怎樣?
台灣是法律治國還是民怨治國?
立法委員真好當,
把每年的十大或是100大民怨通通拿來修法就好了!
隨便找幾個白癡就可以當立法委員了。

========以上是我個人的民怨==========

不影響車流?
那你要檢討的是黃、紅線的設置,
而不是拖不拖吊,
一堆人搞不清楚狀況,
被立法委員狠狠的玩弄了還在幫腔說話,
還可以搬出"有急事論"。

根本就沒搞清楚黃、紅線設置的理由!
既然不影響車流,
那就不應該設置黃、紅線,
也不應該要有罰單!
怎麼你們那麼愛罰單呀?

還有人說巷弄間不應該拖吊,
願佛祖、上帝、阿拉、耶穌、隨便一個您信仰的神祝福您一家永遠平安!
否則哪天因為這樣消防車進不來,
不知道您還有沒有這種論述?
居安思危呀!夥伴!
一時的方便有可能會造成永遠的不便呀!

我發現我真他X的是個傻子,
要不就是笨蛋,
寧願走個大老遠的路去停個車,
也不願車子被拖走,
但照目前為止一些人的論述來說,
怎麼守法的是智障?
就你最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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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原來喔~~現在才想通,各位要學學委員阿!!以後沒停車位,如果要買個宵夜或臨停的,不就去停xxmotel就好了,還有人幫你顧車,不怕被拖吊,更不用怕被偷,原來委員是有用意的,就甘心~~~
他的鋼琴師回國了喔
真是小別勝新婚
roadrunner123 wrote:
路邊有停車格 誰要被人拖??


偏偏有人愛被拖與開單,
要他停格車格還要別人幫他繳費。
證據如下

Hamata wrote:
而且白痴政府又把路邊一大堆汽車停車位, 改成機車停車位, 造成汽車越來越難停車.
更讓我不爽的事, 有些機車停車位, 根本就沒機車在停, 白白浪費馬路資源.
機車比汽車好停多了吧

Hamata wrote:
=> 你幫我付停車費, 我就停阿! 每小時 70 元起跳.


小弟不解請大大解個謎

你嫌汽車停車格貴不停,又罵政府把汽車格改成機車停車格
既然你不停,何來因為改成機車格而找不到汽車停車格?

建議修法!!!

違規駕駛人意圖攔截拖吊車者,加倍處罰!!!
Beyondguy wrote:
委員總算"苦民所苦"...(恕刪)


吳先生
你鋼琴課也缺課太久了吧
教一下中年男人重要雞絲
要如何拖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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