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前面的回覆有提到,可能我沒注意到啦~"~
就是說如果按照里程收費的話,那麼收費站還會收嗎?
以我自己本身有時後跟女朋友出油完後,會送她回家
光是從彰化到台南(125KM)四個收費站,來回就320了
那麼如果再+收里程收費,不就還要多繳約140的過路費

此外里程收費會來回收嗎?
就是說,我送她下高速公路後,之後一樣自己得爬上高速公路回家
這麼一來,又收一次,是這樣嗎
reno94201314 wrote:
就是說如果按照里程收費的話,那麼收費站還會收嗎?
以我自己本身有時後跟女朋友出油完後,會送她回家
光是從彰化到台南(125KM)四個收費站,來回就320了
那麼如果再+收里程收費,不就還要多繳約140的過路費
此外里程收費會來回收嗎?
就是說,我送她下高速公路後,之後一樣自己得爬上高速公路回家
這麼一來,又收一次,是這樣嗎...(恕刪)

cwhtomtom wrote:
依版主文中所提高工局表示目前收費站平均35-36公里來看
36x1.09=39.24元是低於目前收費站定價40元,好像對大眾比較有利
但陷阱在提到目前是虧損,而目標在損益兩平
所以表示以計程收費後,全民繳給政府的錢絶對是比較多的
這樣真的是對大眾有利嗎
所以結論是政府在找看似正當的理由向全民A錢而已
whatdef wrote:
但高公局強調,這些短途車輛行駛公里數都不高,未來改為按里程收費後,能增加多少收入,高公局沒有實際估算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