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線道內線禁行機車是否合法?(桃園縣政府回應說是合法的)

缺口真 wrote:
好吧, 就權力而言,...(恕刪)

全面取消平面車道禁行機車只是將路權歸還!

馬來西亞高速公路連一般機車都可以通行,還可以連接新加坡!

汽機車一起共享車道,機車發揮本性分享車道,可以減少你所謂也擔心的車流過長的情況,加上種種限制可以減少汽車入城!

之前聽過巴西政府會解決擁塞的問題,學本國實行禁行機車,結果一星期就放棄了,為何?好用怎麼不用?以為只有台灣交通單位是最利害的嗎?難道別的國家管交通的都是笨蛋嗎?

現行部份駕駛人就已經自行採用車速分流的精神,只不過要自費實行,像我這種堅持不自費的駕駛人,要塞大家一起塞,除非我趕時間不然一定比照汽車,因為機車就是汽車!

直行汽機車行駛內側車道,車與車保持可煞車的距離,右轉汽機車自然靠右側行駛,有何不可?

慢車問題,難道汽車都沒有慢車?遇到慢車你怎麼處理?不就是想辦法超越就好了,遇到機車就不會了嗎?建議駕照重考先!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感謝大大的想法...
howard0427 wrote:
1.解決方法慢速車靠右,快速車靠左,慢速車(以車速分,不以車種分)佔用快速車道取締~

如果汽機車使用人都能作到, 一切都非常理想...
不過小弟的假設是汽機車各有10%的白目不依規定行駛, 而因為機車數量較多(沒有正確數據, 也許不只2倍),
以同樣比例10%計算, 機車不依規定行駛的量也會較多(母數較大)...

小弟真的很希望一切是理想狀態, 那麼很多的問題都沒了...

機車族因為理想狀態的難以達成, 以致於路權被拔、被犧牲, 是很可憐委曲的,
但現實就是如此, 政府(或小弟)只看到車流量的變化, 而沒有進一步顧到用路權...

howard0427 wrote:
缺口真 wrote:
再舉例...
若某路段一個車道寬度可同時容納1台汽車或4台機車, 在不允許鑽車的情形下...(恕刪)

2.這例子是紅燈停車? 還是行進狀態? 行進狀態請參考我上面的回答
前方車輛60後方車輛也60,除非車輛過多,不至於阻塞.
但你如果認為機車60也不能騎中,內車道! 那你跟交通部立場一樣

不論紅燈或行進, 小弟的例子是指開放禁行機車道, 所以當然每個車道都可以騎。
您60指的是車速嗎? 容小弟再次說明小弟舉的例子...
如果一台龜機車, 擋住一台汽車, 那後面不論汽機車都會被第二台汽車所擋, 此時車流長度是3 ,
但若一台龜汽車, 擋住一台機車, 剩下的3台機車由於可以擠於第二台機車旁, 此時車流長度是2 ,
(以上二例如果所有車輛都不併排, 則車流長度都是5)
又由於機車數量大, 發生第一種狀況的機率將會很大, 龜機車旁的馬路空間空空的, 但是車流卻被拉長,
而如果依您所述, 全部都能60KM在行進, 那也必須4台機車乖乖併排, 才不會拉長車流, 不是嗎??

當然, 小弟的假設是在汽機車使用人, 都有一定比例的龜車, 所造成的狀況, 未考慮理想狀態(因為在台灣很難)...
米咖 wrote:
你覺得會有什麼事發生?機車被撞死撞傷是吧?

米大這段要表達的,
是指哪裡不死人, 為何唯獨限制機車族的權利嗎?
還是指...因為機車族的權利被剥奪, 而造成一堆人妄死?
不懂。

米咖 wrote:
直行汽機車行駛內側車道,車與車保持可煞車的距離,右轉汽機車自然靠右側行駛,有何不可?

可啊, 但理想上就是很難吶!!

米咖 wrote:
慢車問題,難道汽車都沒有慢車?遇到慢車你怎麼處理?不就是想辦法超越就好了,遇到機車就不會了嗎?建議駕照重考先!

有啊, 但請參考小弟10%比例的論點, 機車母體數量大, 龜車相對多...
機車靠車道的邊邊騎, 趕時間當然鑽啊,
但如果騎在正中間, 汽車只能看著機車旁的兩條縫乾瞪眼, 小弟是車神也許鑽的過去, 但小弟不是。

米大, 理性討論, 說話別那麼嗆...難道嗆贏我明天就能開放了嗎??? 還是您把小弟當成是政府官員???
熄燈...明早要認真工作了...
祝福各位爭取機車族路權歸還成功, 也許小弟誤判, 結果真的會是好的,
果真如此小弟將樂觀其成, 至少小弟在不塞車的時候...可以更自在的騎車、超車...

謝謝米大...等各位大大(人太多啦, 不一一列名)的回應與賜教, 小弟真的要有自制力, 不應再回應了...
如果勾起各位的怒火, 小弟深感抱歉, 就事論事罷了...

順帶一提, 小弟騎 02'豪邁125, 車號LH8-XX1,
開的汽車是00' TIERRA LS, 車號7B-XXX3,
汽機車使用量一半一半, 平常騎機車, 下雨或載女王時才會開車...
希望不要再把小弟歸類為"你們汽車族"...
缺口真 wrote:
感謝大大的想法......(恕刪)


你沒看到重點? "取締"慢速車佔用車道!

你指出的狀況嚴格執法,取締就可改變,而不是"限制正常使用者的路權"
一個慢速車靠右
不過就是教育問題
也能凹這麼久..

每天一堆人在罵有烏龜車在高速公路上佔用超車道
怎麼不限制一下路權..
更何況現在是佔用整個高速公路
Ducati_S2R wrote:
一個慢速車靠右
不過就是教育問題
也能凹這麼久...(恕刪)

我不知道該說政府教育成功還是教育失敗!

基本上我差不多都跟他說了!

理論實務都說過了,跟交通相關官員或公務人員一樣,堅持汽機車分流是保障機車騎士!

說真的也只能先跟政府要回基本規定的車道數,至於取消禁行機車政策,除非騎機車的當總統!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缺口真 wrote:如果汽機車使用人都能作到, 一切都非常理想...
不過小弟的假設是汽機車各有10%的白目不依規定行駛, 而因為機車數量較多(沒有正確數據, 也許不只2倍),
以同樣比例10%計算, 機車不依規定行駛的量也會較多(母數較大)...


不去做不去試,就永遠是理想..
政府不做的原因不是不適用,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缺口真 wrote:不論紅燈或行進, 小弟的例子是指開放禁行機車道, 所以當然每個車道都可以騎。
您60指的是車速嗎? 容小弟再次說明小弟舉的例子...
如果一台龜機車, 擋住一台汽車, 那後面不論汽機車都會被第二台汽車所擋, 此時車流長度是3 ,
但若一台龜汽車, 擋住一台機車, 剩下的3台機車由於可以擠於第二台機車旁, 此時車流長度是2 ,
(以上二例如果所有車輛都不併排, 則車流長度都是5)
又由於機車數量大, 發生第一種狀況的機率將會很大, 龜機車旁的馬路空間空空的, 但是車流卻被拉長,
而如果依您所述, 全部都能60KM在行進, 那也必須4台機車乖乖併排, 才不會拉長車流, 不是嗎??

當然, 小弟的假設是在汽機車使用人, 都有一定比例的龜車, 所造成的狀況, 未考慮理想狀態(因為在台灣很難)........(恕刪)


現在的法規就已經是同車道不能併排了,法規執行的理想狀態就是外側車道車流落落長

而你擔心的取消後車流落落長?所以現在的外側車流&右轉,變換車道車流讓路口卡住不會動比較好嗎??

我指的60只是拿一般常見最高限速來假設,基本上會動的車流絕對比不會動的車流好!

你上述言論看得出還是在交通部給的思維內: 機車閃邊讓汽車過

其實一台汽車在市區怎麼可能會擋住機車?更合況是台慢速汽車!一有超車距離出現慢車馬上就被機車超過去了(合法超車方式,如果用同車道超車更容易,但危險性當時比較高一點)

不過在反對眼中又會說機車亂鑽車,同樣狀況汽車就叫超車

市區道路60KM/H已經是最高了,郊區或外環道路才有70KM/H!

市民大道40KM/H沒有禁行機車,有發生什麼事嗎?有,上下班塞爆了而已,而且還是汽機車不按照規則行駛,按照規則行駛現階段就足以動彈不得了,還不感謝汽機車互相違規,尤其是機車!

除非政府說機車可以合法使用同車道超車,否則就是違規!

民族東路合法左轉復興北路車行地下道,有發生什麼事嗎?有,車流非常順暢!

北安路合法左轉大直橋,有發生什麼事嗎?有,車流非常順暢!

環河北路合法左轉龍門路,有發生什麼事嗎?有,車流順暢且避免機車因為待轉被撞傷或甚至撞死!(這裡速限幾乎是參考)

有沒有人不尊重雙白線,有,非常多的機車騎士根本不管雙白線,直接跨越停止線等待左轉!


其實他或許在擔心開車時無法順利左轉,騎機車時不敢直接左轉,所以可能才會反對!

現階段的政策導致路口右轉汽機車與直行機車加上待轉機車通通混在一起,再加上不耐久候的汽車並排右轉,每個路口怎麼可能順暢?怎麼可能不回堵!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缺口真 wrote:
很關鍵的問題請各位思...(恕刪)

你要開車騎車上路,別人也要。
沒道理你不想塞車,就要把別人趕到路邊去。

台灣的市區容易塞車的主要原因有兩個原因,
一個是亂停車,亂換車道。
一個是莫名其妙的紅綠燈一堆。
再來才是車多。

況且你看到機車很多,這是因為都擠在同一車道,
你把這些車散到每個車道,其實沒想像的那麼恐怖。
承德路往市區的機車數量在承德橋前其實都還好,
過承德橋後的數量其實把本來可以走中山北路的機車
集中到這裡來罷了。如果從北安路過來的機車可以跟
四輪一樣直接去走中山北路,承德橋之後的機車數量
可以少掉一大半。
如果哪天還河路開放機車通行,可以少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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